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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多所高校发布住宿费退费通知,具体情况如何?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5-06-13 20:10:18

近日山东多所高校发布

住宿费退费通知!

6月5日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管理学院

发布相关退费通知!

山东艺术学院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相关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学校需依照实际发生情况收取住宿费用。具体来说,春季学期的住宿费按5个月的标准来计算。对于那些没有住宿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每月的标准退还住宿费,学期结束时,对于多收取的费用,学校将全部退还给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及学校研究决定,针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住宿费,我校将实行全额退还。关于具体的退款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以下为相关事项的说明:

已按时支付2019至2020学年住宿费用的学生,校方将依照学年费用标准退还一半的费用(相当于退还五个月的住宿费)。以某同学为例,若其于2019年9月支付了800元的学年住宿费,此次将退还400元。

二、学生可利用入学时学校发放的“一卡通”银行卡进行退费操作。若该银行卡不慎遗失,学生需向所属二级学院提交个人建设银行卡(一类卡)的账户信息,二级学院收集相关信息后,将统一上报至学校财务部门处理。

自本通知生效之后,凡未支付2019至2020学年住宿费用的学生,仅需补交该学年第一学期的住宿费用。以某同学为例,他在2019至2020学年本应缴纳800元的住宿费,然而他尚未完成缴费,因此他现在需要补交400元的住宿费用。

咨询电话: 史老师

财务处

2020年6月5日

山东管理学院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此发布关于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退还事宜的公告。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号)明确指出,学校应依据实际发生情况收取住宿费用。春季学期费用按五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将按月退还住宿费用,学期结束时,多收的费用将全部退还给学生。若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少于一个月网校头条,各学校将依据本校的收费管理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费用退还。

依据通知要求,秉持对学生深切关怀的理念,经学校深入研讨,作出如下决定:对于本学期选择不在校住宿的学生,将全额退还其已缴纳的住宿费用(涵盖五个月);而对于选择返校住宿的学生,将免除其在校期间的住宿费用,并同样退还已缴纳的五个月住宿费用。

毕业生需在6月30日之前完成退费手续;而其他年级的学生则需在本学期落幕之后进行退费操作。退还的住宿费用将直接划入学生已在财务部门登记的银行卡内,请同学们留意查收。

咨询电话: 张老师

据了解早在5月份

就有三所高校

发布了住宿费退费通知

山东师范大学

各学院(部)、各位同学: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还及学分学费收取事宜,特此发布如下通知。

一、住宿费的退费

(一)有关说明

《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明确指出,住宿费用应按学年或学期来收取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具体计算方式为每学年计10个月(每学期计5个月)。我校的住宿费用收取则遵循学年制。在2019年9月,我校已对2019-2020学年的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收取了相应的住宿费用。

(二)住宿费的退费

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号)明确提到,学校应依据实际发生情况收取住宿费用。具体来说,春季学期的住宿费用按五个月来计算。对于那些没有住宿的学生,学校将按月退还住宿费用,学期结束时,任何额外收取的费用都将全额退还给学生。对于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学生,各学校将依据本校的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来计算并退还相应的费用。

依据文件指导方针,遵循关怀学生之宗旨,经学校深入研讨,作出如下决定:对于本学期选择不回校居住的公寓学生,将全额退还其本学期(五个月)的住宿费用;而对于选择返校的学生,将在其在校住宿期间减免住宿费用,并同样退还本学期(五个月)的全部住宿费用。但此规定不适用于尚未支付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

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需在6月10日之前办理退费手续;其他年级的学生则须在6月30日之前完成退费操作。退费款项将直接划入学生在财务部门注册的银行卡内。

二、学分学费的收费

(一)有关说明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在2019年7月发布的学分制收费改革相关要求,自2019-2020学年度起,我校对收费模式进行了调整,将原有的“学年预收、下学年结算”的学分制收费方式,更改为“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期收取”。2019年8月至9月期间,先后发布了《2016、2017、2018级本科生2019-2020学年学费及住宿费缴纳指南》以及《2019级新生2019-2020学年学费及住宿费缴纳须知》,严格按照规定收取了2019-2020学年的专业注册费用和首个学期学分费用,同时告知学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费用等相关费用将在第二学期选课结束后进行收取”。

2020年1月,一场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迅速蔓延。依照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学生们被要求暂时不得返回校园。在学生完成选课后,教师的授课方式也相应地从线下转变为线上。到了5月22日至28日,我校遵照省教育厅的指示,安排学生们分时段、分批次、有序自愿地返回学校。然而,截至那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的学分费用还未得到收取。

(二)学分学费的收取

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号)明确提到,对于实施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应依据学生本学期所修的学分来分别收取学分学费以及注册费用。经过深入探讨,我校决定自6月1日起,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开始按学期收取“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

1.收费范围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在校本科生。

2.收费时间

毕业生的缴费期限定于6月1日至6月5日;而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学生的缴费时间则从6月6日开始,持续至6月15日。

3.缴费方式

请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系统”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所附文件。

三、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将深入推进执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函〔2020〕3号)的相关规定,确保学生资助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而细致的完成。各学院(部)需特别关注那些登记在册的困难学生,包括低保户、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残疾人等,确保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特别是那些受疫情冲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得到资助。对于相关情况,请务必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报告。

财务处

2020年5月30日

山东交通学院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在2020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的规定,学校需依照实际发生情况收取住宿费用,具体到2020年春季学期,则是按照五个月的标准来计算。对于那些没有住宿的学生,学校将按月退还住宿费用,任何超出标准的多收费用,都将在学期结束时全部退还给学生。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于在校住宿且住宿天数满一个月的学生,将按月份收取住宿费用;而对于住宿天数未满一个月的学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依据上级文件的相关精神,学校在本学期结束之后,将无条件退还给学生超出应缴的住宿费用。现对可能涉及的住宿费用问题,作如下说明:

对于那些在2019-2020学年期间已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年收费标准,将住宿费的一半金额退还给本人,具体而言,即退还相当于5个月住宿费的金额。

2.对于已经缴纳部分住宿费的学生,多退少补。我校在2019年9月依照每人800元的标准对2019-2020学年的学生住宿费进行了收取。依据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文件《关于发布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我们在2019年11月对住宿费进行了调整并实施了差额收费。尽管如此,仍有部分学生的住宿费尚未足额缴纳,财务部门已经完成了相关差额的计算工作。张同学在2019年9月支付了800元的住宿费用,到了2019年11月,住宿费用调整为1100元,然而张同学并未补足差额。考虑到当前的退费规定,应当退还给学生相当于5个月住宿费用的金额,总计250元,计算方式为(800元减去1100元再加上1100元除以2)。

对于未支付2019至2020学年住宿费用的学生,需补交该学年第一学期的住宿费用。以李同学为例,他在2019至2020学年应缴纳1300元的住宿费,然而他尚未支付,因此此次需要补交650元的住宿费。

咨询电话: 徐老师王老师

财务处

2020年5月28日

后勤项目退费须知

直饮水预缴费时间安排如下:6月2日至21日,每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请携带水卡前往三号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退款事宜。如需他人代为办理,请将水卡寄送至同学或老师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李辉,电话号码为:。

空调租赁的保证金退还:在6月2日至21日期间,每天的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请携带空调遥控器前往三号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办公室进行退费手续办理。如有咨询,1号至4号和15号至17号公寓的联系人请找张述钦,联系电话;5号至14号公寓的联系人请找张树荣,联系电话。

开水房、一号公共浴室以及11至14号公寓的洗浴预交费,可在6月2日至21日,每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期间至开水房办理退费。如有疑问,请联系褚振,电话咨询。

二号公共浴室的洗浴卡预存费用,您可以在每日前往该浴室一楼的大厅进行退费手续办理。如有需要,请联系丁正钱,电话号码为:。

宿舍电费将根据智能控电系统导出的数据,和住宿费一起退还。

后勤管理处

2020年5月28日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各学院:

依据鲁教财字【2020】2号文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实施学分制收费的高校需依照学生本学期所修的学分来收取相应的学分费用。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未住宿的学生将按月退还住宿费用,而对于2020届的毕业生,教材费用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予以全额退还。

一、学分学费的收缴

2019至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学费及学分费用将依照教务部门所提供的数据,并依据学生确认的实际修读学分进行准确计收。经向校领导汇报并征得教育厅同意,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自2020年6月2日起,将通过银行进行批量扣款来收取。请各学院务必将此信息通知至每位学生,并确保他们将学分学费存入学校指定的中国银行卡中。如需更换卡号,请各学院以集体形式向财务处收费科提交相关申请。学生能够通过访问“山青财务”微信公众号内的“报名缴费”功能板块,来查询自己需要缴纳的学分学费的具体金额。

二、住宿费、教材费退费安排

《2019至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还详情》以及《2020届应届毕业生教材费用退还详情》将于6月2日分发至各学院,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所有涉及退费的学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在2020年6月10日之前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将核对结果反馈给财务处的收费科,具体邮箱地址为(邮箱:)。财务部门在整理完相关数据之后,将依照鲁教财字【2020】2号文件的指示,在学期的最后阶段完成退还费用的相关工作。

三、相关要求

学费的收取与相关退费事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各学院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请设立学分学费收缴和退费工作的专门小组,确保通知的有效传达和信息核实工作的细致入微,力求使学费收缴和退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财务处以及各二级学院应全力推进通知的传达和疑问解答等工作,以保证学分学费收缴和退费工作能够按时顺利完成。

咨询电话: 、

电子邮箱:

财务处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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