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5年的招生工作能够顺畅开展网校头条,规范招生流程,保障考生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同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实际,特此制定本招生章程。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其全名即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它是一所全日制公办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对于在规定年限内满足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专科学生,学院将授予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颁发的普通专科学历证书。该学院的校园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巴彦高职园区。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同时注重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实施综合评价,并最终选拔出优秀人才进行录取。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受到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的严格监督,同时,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也对其进行着全方位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设立了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院长、副院长、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成员还包括学院主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各系部主任。委员会秉持“集体商议、集体决策”的原则,在制定招生计划、确立招生政策和规则、处理招生重大事宜等方面,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该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重要常设机构,其办公地点位于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普通专科招生日常事务的组织与执行。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特设招生工作监督团队,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依据自身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具体状况内蒙古2014高考分数线,全面考量各省份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多重因素,并参照本校近年来的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制定了本校的分省招生计划。该校不设立预留名额内蒙古2014高考分数线,将招生规模计划一次性全部公布,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进行公开。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遵循教育部确立的“学院主导,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监管”的录取规则,在教育部指导之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统一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会依据理工类和文史类进行计划的划分。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则依照该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及有关要求来设定计划。
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达标,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将依据各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并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同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分数级差。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专业录取时,若遇到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需首先遵循国家制定的优先录取规定,随后再依照各省份的具体同分优先投档规则进行操作。若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若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则可被安排至目前尚有名额的专业进行录取(不符合相关专业的录取条件者将不予录取);而对于拒绝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将执行退档操作。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部有关条例,对符合资格的考生实施的全国性加分措施及其具体分数。然而,若某考生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学院仅采纳其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并且总加分额度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单独考试录取事宜,须严格依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所制定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及实施方案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对供用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道车辆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等专业,执行了教育部、原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的补充条款,对于色盲和色弱的学生,将不予录取。
(二)该专业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及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共同开展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毕业生就业去向包括呼伦贝尔新正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兴安新正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辽新正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及赤峰新正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由于用人单位的规定,该岗位要求从业者需进行高空作业等体力劳动,主要面向男性求职者,并且求职者还需能够适应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的工作条件,因此,女性求职者请谨慎考虑报考。
铁道供电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等专业,由于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岗位的特殊性质,要求员工必须进行24小时轮班工作。此外,这些专业的工作地点通常较为偏远,生活条件相对艰苦,因此,主要面向男性求职者。对于有意向报考的女生,请务必慎重考虑。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将对高考成绩符合录取要求、身体状况适宜从事所报专业学习、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考生,进行常规录取。
第四章附则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规定的学费如下: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是每年7000元;其他科类的专业学费则是每年5000元;而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学费则是每年15000元。学生出国后,学费将依照国外合作学院的规定执行。对于新生的入学费用,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来确定。至于住宿费用,则是每年1000元。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对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保证招生简章、招生资质、招生方案、考生资质、录取流程、录取结果、咨询和申诉途径、重大违规事件的处理结果以及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均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第十九条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官网:
招生咨询电话: -
招生监督电话: -
工作时间内的电话接听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45分至中午12点,下午14点30分至下午5点整。
学院明确禁止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考试招生事务。本章程的详细解释权归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