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的排序与考试科目有关。一般来说,高考总成绩是各科成绩的总和,具体来说:
文史类。高考成绩由语文、文数、外语、文科综合组成。
理工农医。高考成绩由数学、理数、外语、理科综合组成。
此外,高考成绩的排序还会考虑单科成绩,具体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按单科顺序排序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目满分150分,每科目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不经过任何操作。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各科选择题每小题原始分值各为3分。
同时,在高考成绩的统计上,一般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是考生高考成绩以及政策性加分,部分省市区会根据考生成绩的原始排名进行小范围调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老师或查看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信息,以获取更准确的内容。
1. 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组合的分数和政策照顾加分三部分组成,其中,选考科目的等级组合科目分数,由参加该科选考人数超过20万人的高校的招生录取时,根据同分考生(卷面分相同)的排序规则决定考生的位次。
2. 对于同分考生,规则为:如果考生总分相同,则录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单科排序;理科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单科排序。
以上变化是为了更加公平公正地对学生的成绩进行排序,而不是单纯的“择优录取”,同时也体现了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重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请查阅相关网站或咨询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