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1. 考生成绩按照比例折算成实际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某科目满分是100分,那么考生成绩就是卷面分数。
2. 如果是3+1+2省份,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折算成100分原始分,按照赋分规则折算,再转换成等级。比如,某考生首选科目成绩为90分,再选科目成绩为89分,转换后等级为A-。
高考成绩折算公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了解更多信息。
2. 原本的“3+3”模式中,第1门首选科目的成绩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而第2门再选科目的等级赋分则按转换公式算入总成绩。这意味着考生只要进了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3+3”方案中就能被大学录取。
以上变化仅供参考,建议咨询所在学校老师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