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异议处理如下:
1. 如果考生对自己的高考成绩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2. 复核申请自下发之日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内容为成绩统计排名类、网上填报志愿类、信息发布类等问题,不涉及对试卷的答卷进行复核。
3.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经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市(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复核。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做出复核决定并通知回报申请考生。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申请办法,按要求逐一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尽快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当地教育考试局电话或咨询学校老师。
高考成绩异议的最新变化包括:
1. 申诉流程更加简化。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考试机构成立高考评卷仲裁组,受理考生对高考成绩有异议的申请,并要求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2. 设立网上申诉平台。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和申诉。
3. 复查和复核的区别更加明确。复查主要针对答题卡和试卷的分数录入错误、题目漏评、合分错误等,复核主要针对主观题电子阅卷产生的误差进行的复议。
4. 公示期间受理期限顺延。由于公示期间申请人数众多,部分考生可能错过复查申请期限,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及时公布考生咨询电话和查分结果,并延长公示期间。
请注意,以上变化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各地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而有所差异。建议考生及时关注当地相关政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