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由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组成。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高考科目一般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等四门,文综(理综)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化、生)。具体各科成绩划分可以根据参加考试时的实际情况而定。
高考成绩的构成在新政策下发生了变化。具体来说,它由语文、数学、外语等三门必考科目和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门选考科目中的任意三门组成。同时,考生的卷面成绩和位移成绩都会计入总分。其中,卷面成绩会直接使用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所提供的试卷上的原始分数,而位移成绩则是高考改革后的产物,主要通过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各种科技活动或获奖,以及综合评价等级等方式来获得。
这些变化旨在促进素质教育,扭转唯分数论的局面,破除一考定终身的格局。同时,有利于引导高中学校转变育人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也有利于引导考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志趣和潜优势去全面发展,促进考生报考适合自己的专业和职业,真正做到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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