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考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1. 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符合招生范围和条件。
2. 考生志愿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三类,考生只能按自己的报考意愿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各类别不可重复填报。
3.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根据考生等第和成绩,在相应录取批次内,按考生志愿、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投档录取。
4. 考生填报志愿应慎重,并由考生和家长(或监护人)共同选择。一经录取,不得放弃所录取学校学籍。
请注意,德州中考志愿填报的具体规则可能会因年份和政策变化而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学校、教育局或官方招生办公室以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
德州中考志愿填报规则的最新变化包括:
1. 取消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限制,所有公办、民办高中都统一以分数择优录取。
2. 志愿数量减少,考生只能填报三个批次共六个志愿。
此外,志愿填报时,考生只能填报与自己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符合的学校,且同一批次内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教育局相关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