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高考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1. 分数优先:在第一志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高低进行志愿填报,分数越高越优先录取。
2. 专业优先:在分数够的前提下,按照各个专业的顺序进行志愿填报,优先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学生。
3. 总分优先:主要适用于平行志愿的投档,这种方式会按照学生的总分高低进行志愿的优先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春季高考的志愿录取与夏季高考的志愿录取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录取规则以招生考试院的公告为准。
1. 本科和高职(专科)按统一标准分批次录取,不再有“三二连读”转段录取,不再有本科三批(二本C段),同时专科二批与高职(专科)批合并。
2. 志愿填报数量有变化,本科志愿以院校为单位进行填报,高职(专科)以院校或专业为单位填报。普通类考生最多可报考4次志愿,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少于5个院校,不超过30个专业,考生可以选报部分专业作为平行志愿,但只能被其中一所学校录取。
3. 春季高考的投档成绩权重由高到低为:专业基础科目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成绩(仅限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
总的来说,春季高考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的变化旨在提高录取率、减少差距、促进公平。这些变化可能会对考生和录取过程产生影响,但它们旨在确保公平、透明和公正的录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