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志愿表填报规定如下:
1. 填报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允许弄虚作假。
2. 每个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不得多于规定批次招生人数的150%。
3. 填报志愿时,考生须按照招生计划的比例和自己的成绩,选择填报学校。
4. 填报特长生志愿,需要经过测试合格,并公示后,才能填写特长生志愿。
5. 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学校必须按录取分有高低顺序排列,否则录取时可能会产生影响。
6.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参考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但不能完全依赖,以免影响录取。
7. 考生填报志愿后,需到学校确认签字后,录取通知书才能生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填报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学校老师以获取详细信息。
1. 实行梯度志愿原则,设置三个志愿批次。第一批次为定向生批次,第二批次为统招生批次,第三批次为配额生批次。与以往相比,梯度志愿更为明显,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机会。
2. 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原则,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某所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其招生数,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这降低了学生的考试压力,同时也增加了招生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 增加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审美表现等方面。这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了更加全面的评价参考,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请注意,具体的志愿表填报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咨询所在地区的学校或教育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