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升高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1. 志愿设置:初升高招生录取设置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三个阶段。志愿填报在中考报名之后,在中考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填报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以及技工学校等学校。
2. 志愿数量: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指标生、统招生和特长生,指标生招生计划列入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前70%,按比例直接录取。特长生招生计划为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数的15%以内自主招生特长生。统招生录取时,考生可在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填报1-5个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以填报1个志愿。
3. 填报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凭密码上网填报或修改志愿。考生密码若被他人获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改并自行保管好密码。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与自己学籍所在区招生计划相符的学校,不能跨区填报志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老师或查看当地招生考试信息网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初升高志愿填报规则的最新变化包括:
1. 志愿数量增多:从原来的3个批次增加到5个批次。
2. 平行志愿:所有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包括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二批。这使得考生可以填报更多的志愿,增加了考生的选择空间。
3. 填报更加科学合理:各批次志愿的录取顺序和规则更加明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兴趣进行科学合理的填报。
4. 增加了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方式:部分地区开始实行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招生录取的方式,这有助于更加全面地评价考生,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总体来说,初升高志愿填报规则的改变是为了更好地适应高中阶段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考生提供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的升学机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该根据自己的成绩、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