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填报志愿的规则如下:
1. 考生填报志愿须使用高考志愿卡(纸)和网上填报两种形式。
2. 考生应认真阅读《昌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和《昌宁2023年高考招生计划及网上填报志愿指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学校。
3.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以教育体育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考生须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填报志愿,逾期不再补报。
4. 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按顺序填报同一批次同一录取类型的学校,即每次填报同一批次的学校时,只能按顺序填报同一层次、同一性质的学校,不能重复也不能混报。
5. 昌宁志愿包括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三种类型,具体为:艺术类、体育类、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公安类院校或专业,部分院校的小语种、专本连读等院校或专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专科(高职)院校的专业。
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建议查阅昌宁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官方文件获取准确信息。
昌宁填报志愿规则的新变化包括:
1.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或阶段,考生可填报9个并列的院校专业组或专业志愿。
2. 对于征集志愿,同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在相应批次网上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9个院校专业组或专业志愿。
3. 昌宁的录取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包含不同的志愿设置。例如,第一阶段每个批次设6个平行志愿,第二阶段每个批次设2个顺序征集志愿。
4. 昌宁的投档原则是“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这意味着将首先考虑考生的院校专业组或专业选择及其相应的位次,然后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考生被投档,就意味着该考生在这个阶段或批次不能再被其他院校专业组或专业录取。
请注意,昌宁的具体填报志愿规则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变化,具体规则请以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