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本志愿填报平行志愿的规则如下:
1. 多个并列的院校志愿,其填报模式为“院校+专业”的形式,即一所院校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
2. 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
3. 投档成绩的排序规则为“分数清,专业级差”,即总分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志愿,在分数相同的考生中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等单科成绩对全部平行志愿进行排序。
因此,在填报平行志愿时,要充分考虑专业与专业之间以及专业与院校之间的梯度关系,同时也要注意单科成绩的适用范围。此外,建议在填报志愿时尽可能填满所有志愿,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1. 平行志愿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方式:平行志愿的招生计划是按照要求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参考往年的招生计划。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是按专业组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一次性投档。
2. 平行志愿的填报数量:以往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但今年起,考生可以填报10所院校(专业)的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的专业数量也相应增加。
3. 平行志愿的填报顺序:以往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需要将学校按不同的录取批次和顺序填报,但今年起,考生可以将自己心仪的院校或专业捆绑填报,也可以将自己最想去的院校或专业放在前面。
此外,需要注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招生人数,对于尚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市考试院将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