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1. 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 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
3. 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要与拟填报院校的专业要求相符。
4. 补报和征集志愿的时间,一般来说,为两天左右。注意查看征集志愿计划信息表,并根据自身情况修改志愿并按时提交。
5. 征集志愿的招生高校不会减少。如果考生在征集志愿中被录取了,则原来的志愿就自动作废。
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老师或查看招生简章,获取补录志愿填报的具体规则。
1. 补录的时候每个学校还会再招一次,所以填报的志愿数量与正式投档相差不大。
2. 填报时间上会比正式投档时间少几天,补录的时间更紧张,考生可选择的范围会小一些。
3. 考生在填报补录志愿的时候,可以选择本省的院校,一般本省的院校会更容易录取。
4. 补录的时候,考生可以填报的批次已经减少了,很多省份的补录信息一般只包括本科和专科的第三批。
5. 考生在填报补录志愿的时候,要考虑到招生计划没有招满的原因,在选择专业和人数上要适当放宽,增加录取机会。
6. 补录的时候,考生还可以填报征求志愿,这是针对一些未招满的院校进行的第二次招生,这时候可以选择的院校和专业都会比较多。
总的来说,补录志愿填报时一定要考虑周全,尽量增加自己被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