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珠海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意见》(珠教〔2020〕4号)、《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粤招办〔2022〕4号)、《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相关条例》以及《城市民族工作的相关条例》,为了有效开展我市2023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考”),保障考试招生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特此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 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至2023年2月19日,而报名信息的核实将在2月20日至21日进行。特别指出的是,地理和生物学科目的报名期限为2月22日至27日,相关信息确认则安排在2月28日至3月1日。整个报名过程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我市初中生需使用由学校发放的准考证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在此平台输入个人资料,挑选体育测试项目,并完成在线支付。在自主招生环节,考生可挑选与考察日不冲突的学校进行报名,每人最多可选报三个项目。
初中毕业的往届生以及在本市拥有户籍但在外地就读的初三毕业生(统称为“社青类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他们需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以完成个人信息的注册。审核通过后,系统将提供准考证号和密码。随后,考生需自行登录系统,完成包括个人信息填写、照片上传以及体育考试项目选择等一系列操作。我市初中阶段的往届毕业生,若选择在原复读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则需在报名时将考生类别明确标注为往届生。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三毕业生可以报考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若为华侨子女或港澳台学生,均有资格在我市进行中考报名,并且将享有与珠海本地户籍考生相同的待遇。
我市初中学籍持有者,若非本地户籍且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权在我市进行中考报名。此外,满足以下要求者,方可报考公立普通高中:
(1)学籍方面
截至2023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连续3年初中学籍;
(2)居住证方面
截至2023年8月31日,考生的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累积持有时间已达到3年或更久,同时,该居住证目前仍处于有效状态。
(3)社保方面
截至2023年8月31日,考生的父母在珠海市缴纳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已达到三年或更久。
(4)职业及住所方面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
(二)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持有珠海市户籍的初中生若需复读(无论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因故未参加中考的初三学生,亦或是读完初三上学期后无故休学半年后返回学校继续学习的),均不得报考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2.无珠海户籍的初中往届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我市初中学籍持有者,若非本市户籍且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其条件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要求,则可申请报考民办普通高中或中职(包括技工学校)。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初中阶段的在校生中,那些并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高中阶段的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提交资料及报名流程
(一)考生须提交资料
1.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港澳地区的考生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的副本(正本以备查验)。而来自台岛的考生则需提交台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副本(正本同样需留待核查)。
3.往届生应提交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考生如获政策加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正本供核对使用)。
5.随迁子女考生需上交个人第二代身份证件、家庭户口簿。若考生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或者户口簿中未记载考生父母信息,则需要额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请注意,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该表需标注全国统一的学籍编号,并附有当地县区级及以上学籍管理部门的公章;同时,还需提交地理和生物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其中应明确考生的分数和各科目的满分,并加盖当地县区级及以上教育局招生考试部门的公章;此外,还应包括学校运动参与成绩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成绩单,这些资料均由考生就读学校提供。
(二)报名流程
报名材料需提交:本市就读的学生需将相关资料递交至报名地点(即学校),而对于在本市以外学校就读但具有本市户籍的考生,则需通过中考管理系统上传清晰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报名点(学校)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考生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号与初始密码,这些信息由中考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会由工作人员交付给考生。
考生需使用准考证号与个人密码登录中考报名系统,进而完成包括信息录入、体育项目挑选在内的网上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原则上需在报名现场进行电子摄像。对于无法在报名现场摄像的考生,必须提交一张符合要求的本人头像电子照片中考成绩查询2012,照片背景应为蓝色,尺寸为宽168像素、高24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点(学校)在审核通过后,将照片统一上传至中考管理系统。各学校需对所采集考生照片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办理确认手续时,各报名点需在规定时限内从中考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珠海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供考生核对。考生及其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对报名表中的各项信息进行详细核对,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若身份证信息与户口簿信息存在差异,则以户口簿信息为准。对于社会青年考生,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完成报名信息的确认。
考生需依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广东省财政厅所设定的收费标准(即每人每科目考试需支付10元人民币)进行考试费用的缴纳。
各区域及学校需指导考生正确完成报名手续,并迅速回应他们在报名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同时为无法独立完成报名的考生集中提供报名场所及设施。一旦学生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申请办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
四、随迁子女报考公办高中资格审核
(一)信息采集与确认
中考报名阶段,随迁子女的考生需在中考管理系统内准确录入父母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各初中学校需对随迁子女的考生父母信息进行逐项核实,确保录入的信息与相关证件上的内容相符。
(二)资格审核
中考报名阶段落幕之后,各区域的教育主管部门依托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搜集整理了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的各项资料。他们依据流动人员子女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以及《珠海市2023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考公立普通高中资格审核操作指南》(附件1-1)的规定,结合每位考生的具体状况,对这些资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归纳和公布。初中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审核随迁子女的学籍信息、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的任务;同时,教育行政部门需协调公安和人社部门,共同完成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审核与认定;各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这些信息,并最终决定考生是否符合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结果公示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实具备报考公办高中资格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名单后,需在2023年4月20日之前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公布,公示内容需涵盖流动人员子女的准考证号码、姓名以及就读学校的完整名称。公示阶段,各初中需将审查结果告知每一位考生及其家长,同时,务必在5月3日之前,完成《珠海市2023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考公立普通高中资格信息表》(见附件1-2)的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同提交至市招生办公室。
五、指标生资格审核
(一)本市户籍生条件
本市持有户籍的考生,若满足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编号珠教〔2012〕4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编号珠教基〔2014〕24号)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则可具备指标生报考的资格。
(二)非本市户籍生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若想获得指标生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所有要求。首先,考生需满足2023年报考公办高中的相关要求;其次,在初一入学时,需具备所在区域的积分入学资格,包括当年依据政策享受照顾入学的学生,他们被视为已满足积分入学条件;再者,初中三年需在我市同一所学校完成学业,并保持该校连续三年的完整学籍;最后,还需符合《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号)中的具体规定。
(三)资格审核
考生的指标生资格需由所在学校及区域教育管理部门依据考生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予以认定(市四中、市体校及市属民办中学的考生资格则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认定)。各区域和学校都应严格依照规定,精确核实每名考生的指标生资格状况。
各区域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指标生条件后,需在2023年5月20日之前,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外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公示内容需涵盖考生的准考证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公示期间,初中各校需将审查结果告知每位考生及其家长;同时,务必在5月27日之前,完成《珠海市2023年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信息表》(见附件1-3)的填写工作,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至市招生办公室。
六、照顾政策
(一)军人子女类
军人子女的教育优待措施,需依照珠海市教育局及珠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处颁布的《珠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2019〕173号)的规定执行。至于复退军人的子女在中考时的照顾政策,则需遵照《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和完善珠海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珠委办字﹝2017﹞4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消防救援子女类
根据《珠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珠府函〔2021〕127号),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中考中予以政策倾斜。
(三)警察子女类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和珠海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编号珠公发〔2018〕75号),对警察子女的照顾政策应严格依照该细则执行。
(四)“三侨生”及台岛考生类
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来自台岛的考生,在录取时将根据其原始成绩额外增加两分。归侨青年和归侨子女必须提交由县级及以上侨务部门开具的归侨身份证明以及户口簿;华侨子女则需要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证明其父母具有华侨身份的文件、出生证明和护照;而台岛考生则必须出示台岛居民往来大陆的通行证。
本市持有本地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相关审核及确认信息以“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所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各类证明需提交原件,并附上复印件。对于享受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以最高项为准,不进行分数累加。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市属学校必须在2023年4月1日之前,将台湾地区考生及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信息报送至市招生办公室。其中,军人子女、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三侨生”考生的名单,将由市相关部门统一审核并予以提供。加分考生名单相关信息,严格按省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部分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依据《珠海市教育局颁布的关于珠海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编号:珠教基〔2021〕10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从2023年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在五个评价维度上均需达到D级或以上(包括D级),才有资格报考普通高中。报考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珠海市麒麟中学,考生需具备B等级及以上的思想品德评价。
第三部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阶段的学业水平测试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收官考试,旨在全面而精确地展示学生在各学科学习目标上的实际水平。依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我市2023年度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等科目,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计入中考总分科目
2023年,中考录取所涉科目涵盖了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历史以及道德与法治,共计八个学科。中考总分设定为700分,具体分数分布可参照下表。
二、等级性考试科目
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和信息科技均属于等级性考试科目,其成绩评定采用A、B、C、D四个等级。在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中,考生需获得10分,而笔试部分则需取得90分,两者相加即为该学科的总成绩,并按照A、B、C、D等级进行展示。高中阶段的学校录取将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具体操作需参照《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对中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汇总表》(附件1-4)的规定进行。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和珠海市麒麟中学在招生时,对各个等级性科目的成绩要求均为C级或以上。生物和地理学科在初二年级结束时进行考核,而初三的学生(包括社会青年考生)则可以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个人情况申请补考,并且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对于在异地参加生物和地理考试的学生,他们需要将成绩单提交给就读的初中学校,学校在初步审核通过后,再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
三、体育统一考试科目
体育统一考试涵盖了三个不同类别的考试内容。第一类考试项目包括:男子需参加1000米中长跑,女子则需完成800米中长跑;同时,考生还需在100米游泳这一项目中作出选择。第二类考试项目则由200米短跑、三级蛙跳、投掷实心球以及一分钟跳绳四个项目组成,考生需从中挑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至于第三类考试项目,则涵盖了足球、篮球和排球三项运动。考生可从三个项目中选择一个进行考试。体育类考试将严格按照《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编号:珠教体﹝2022﹞9号)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四部分 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需在6月30日至7月2日期间完成志愿填报;随后,学校将于7月3日至4日打印志愿表,并由考生进行确认。对于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他们需要在6月30日完成志愿填报并在线确认,无需打印纸质材料进行签字。而对于社青考生,则应按照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同样无需打印纸质材料进行签字确认。
二、志愿填报方式
全市范围内统一采用网络平台进行志愿信息的填报,考生需使用个人账户登录至“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进行志愿选择。各学校需设立严谨的校对流程,确保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及时打印志愿确认表,以便考生及其家长进行核对并签字。同时,学校还需妥善保管志愿确认表,并做好存档工作,存档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三、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均对全市进行招生;而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的招生计划中,有80%面向全市,其余20%则针对本区招生(具体为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针对斗门区、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针对原高栏港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针对金湾区);珠海市斗门区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的招生计划则有一半面向全市,另一半则分配给斗门区和金湾区;珠海市第四中学则主要面向横琴粤澳深合区、香洲区和高新区进行招生。仅限于获得省教育厅批准允许跨地区招生的普通高中,方可进行跨地市招生,而其他普通高中则不得进行此类招生行为,同时也不得录取那些未在本地区参加中考的考生。
四、志愿批次
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在自主招生批次中,那些成功在网上完成报名并通过相应学校审核的考生(名单由各招生学校公布)有权选择并提交该校的自主招生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提交三个志愿。若考生未提交自主招生志愿,将无法参与现场考察及录取环节。市艺术高级中学的志愿需在本批次内填报。
首批考生可选择的普通高中学校,他们可以提交多达10个志愿申请,这其中包括3个针对指标生的志愿。
第1至第4个志愿是针对统招生的,考生只能选择以下几所学校进行填报: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珠海市实验中学、斗门一中、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以及珠海市麒麟中学。第五、六、七志愿属于指标生志愿范畴,拥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需从先前所填报的相应指标生招生院校中挑选出三所院校来设定为自己的指标生志愿。
持有斗门区户籍及学籍的考生,以及那些拥有斗门区学籍且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在提交斗门一中的志愿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针对斗门区招生的斗门一中志愿。
持有金湾区户口和学籍的考生,亦或是拥有金湾区学籍并且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在填报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的志愿之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针对金湾区招生的相关志愿。
持有原高栏港区户籍和学籍的考生,以及那些拥有原高栏港区学籍并且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名单由金湾区教育局审核并上报至市教育局招生办确定),在填报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的志愿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针对原高栏港区的招生志愿。
第8至第10个志愿的填报需遵循招生区域与考生户籍、学籍相一致的原则,具体而言中考成绩查询2012,即:
持有香洲区、高新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鹤洲新区户籍及学籍的考生,有权选择报考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田家炳中学、和风中学,以及全市范围内的民办普通高中。
持有斗门区户口和学籍的考生,有权选择报考珠海市第三中学、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以及全市范围内的民办普通高中。
持有金湾区户口和学籍的考生,有资格报考珠海市第三中学、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以及全市范围内的民办普通高中。
持有斗门区或金湾区户籍及学籍的考生,以及拥有金湾区学籍且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在提交和风中学和田家炳中学的志愿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针对斗门、金湾地区的招生志愿。
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系统会在他们所选择的市三中、市四中的统招志愿之后,自动生成相应的指标生志愿。
若考生的户籍与学籍信息不一致,则珠海户籍的考生需根据户籍信息选择相应的学校进行报考,而随迁子女考生则需根据学籍信息选择对应的学校报考。对于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应按照学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而对于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则可以选择填报民办普通高中。
第三批次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以下同)的报考者,可以提交六个志愿选择。每个志愿中,报考者可以选报八个不同的专业,具体为:前四个志愿用于选择“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类专业,而后四个志愿则用于选择普通类专业;对于那些没有设置“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类专业的学校,报考者可以将所有志愿都用于填报普通类专业。
五、关于指标生
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斗门一中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等五所普通高中,在各自的招生计划中(不包括民族班招生计划),将不超过70%的招生名额分配给指标生招生计划。其中,斗门一中对斗门地区的招生计划也遵循此规定,同样将不超过70%的名额划拨给指标生招生计划。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以及珠海市第四中学,将招生计划的半数作为指标生,分配至招生区域内的各所初中学校。
2.分配办法。珠海市各初级中学可获得的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的指标生名额,计算方式为:将本校报考考生数除以全市考生总数,再乘以上述高中招生计划(不包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具体到斗门一中,其分配给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等于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加上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依据本区考生总数计算);而对于其他普通高中,各初级中学可获得的指标生名额,则是将本校报考考生数除以招生范围内考生总数,再乘以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
各初级中学在对应的高中里至少应得到一个指标生的配额。若一所初中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50名,则该初中将获得一个指标生配额。在计算各校指标生名额时,需采用向下取整的方式确保整数分配,而非四舍五入。在将不超过规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照向下取整原则分配完成后,剩余的配额将纳入统一招生计划中。
录取规则上,我们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他们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对于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招生,我们并未设定所谓的“限制性”分数线。
六、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在考生选择志愿之前,各区域的教育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院校必须细致地开展宣传,向考生提供合理的填报指导,对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给予迅速且准确的解答,同时确保考生志愿的复核和确认流程得到妥善处理。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强制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影响升学质量,来阻止考生报考特定学校或诱导他们放弃志愿填报。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珠海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考指南》,全面掌握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考生需结合自身户籍、学籍及学习成绩,进行全面考量。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需认真操作,合理排列志愿顺序。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使用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对志愿信息进行修改。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错过期限,将无法更改或补报志愿。考生需妥善保存个人密码,一旦密码泄露,他人可能篡改报考志愿,造成的一系列不良后果,考生需自行承担。
考生所选择的各个志愿代码虽不相同,但均视为独立志愿,并无主次之分;录取时仅依志愿顺序进行,该顺序由考生自行决定并填报。录取过程将严格遵循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若志愿填报存在不合理之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一旦按志愿录取,考生不得要求更改录取学校。
第五部分 成绩查询
2023年的中考,各个学科的试卷评阅将采用计算机辅助的方式进行,这项评卷任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中考的最终成绩也将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发布。
一、成绩查询
7月9日将公布成绩,届时考生们的成绩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们可以通过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来查询个人成绩,或者直接前往曾经就读的学校了解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查
考生若对成绩存疑,需在7月10日之前,携带准考证至原初中毕业学校(即报名点)进行成绩的登记和复查。复查通过后,需在“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上提交成绩复查的申请。对于社青类考生,则应前往市招生办进行登记,超过规定期限的申请将不予处理。
评卷领导小组运用计算机辅助评卷系统,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成绩进行复核。若复核过程中发现需要调整,将由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相关考生发出通知。对于复核无误的情况,则无需再次通知。此次复核的范畴仅限于检查是否存在漏评、漏记分、错记分、错分等问题,并不包括对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考量。
第六部分 录取
2023年的中考招生采用电脑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该录取过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最终录取结果将统一对外进行公告。
一、录取顺序
首先,进行自主招生批次录取;其次,处理普通高中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事宜;最后,进行中职学校的录取工作。
二、录取办法
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准则,严格依照既定的招生方案,依据考生的学业成绩、报考意愿以及招生名额进行选拔,确保优秀人才得以优先录取。
自主招生选拔过程中,学校会依据考察的实际情况,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具体的录取规则将依照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对于那些各项目招生计划未能招满的学校,剩余的名额将自动转为统招生录取名额。
普通高中招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对今年我市中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依照其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生过程中,将按照既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并原则上不允许退档。至于指标生的录取,则与学校的统招生志愿录取同步进行,不依照第5至第7志愿的顺序。为确保成绩优异的考生能够顺利升学,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品质与特色的双重提升,依据考生的分数和志愿选择,酌情制定不同类型高中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中职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会依据各校的招生计划总数,结合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来确定招生学校的投档分数线;接着,针对选择“三二分段”专业的考生,还会单独根据他们的成绩来设定该专业类别的投档分数线。
“三二分段”专业的选拔录取工作网校哪个好,由招生院校依据分数高低优先、尊重考生志愿的规则,同时考虑与对应高职院校的招生需求,综合决定各个专业的录取名单;而对于非“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则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成绩表现,结合考生的志愿选择来安排。对于仅选择“三二分段”专业而未选择普通专业的考生,若其分数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录取至普通专业。
我市的中职院校需优先统一选拔2023年中考的考生,任何未经省教育厅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式批准的招生计划,均不得用于在省外招募应届初中及高中毕业生。招生录取阶段完毕后,对于仍有招生名额的学校,它们可以自行组织各类生源(涵盖往届初中及高中毕业生、城镇及农村劳动者、退伍军人、退役运动员、失业工人以及返乡的农民工等)向市招生办公室申请审核,并据此进行补充录取。录取程序完成后,各院校需依据考生报到和注册的具体情况,迅速将各专业已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至市招生办公室进行存档。
对于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我们将筛选出符合资格的考生,引导他们重新填报志愿,并执行调档补录措施。具体的操作细则将根据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另行公布。
若投档计划数的最后一名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总分(包括小数点后一位)相等的情形,需依照“同分比较”的规则来确定优先录取的考生,其比较的先后顺序为:
(1)符合政策照顾优先录取条件的。
(2)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科目顺序对分数进行排序,然后从高到低挑选出最优秀的候选人进行录取。
(4)比较等级性考试科目的等级,高等级数量多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