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进程,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研究并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评价的多元化机制以及录取方式,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及技能卓越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此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规范与执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该学院的全称是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其国标代码为13788。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设施:该学校位于河南省的省会城市郑州市的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面积达843亩,建筑总面积为48.6万平方米。目前,学校拥有超过22000名在校学生,每位学生的平均教学和行政用房面积为10.10平方米。学生宿舍以六人一间为主,同时亦设有专为身体有特殊需求的学生设计的舒适宿舍,这些宿舍均配备了空调、暖气、全天候热水供应,还设有独立卫生间和洗衣设施;学校设有3个大型餐厅,6个特色风味餐厅,以及2个民族特色餐厅,总面积达12000平方米,餐厅依照国家和省级的相关规定提供全额补贴,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安全、经济且丰盛的餐饮服务。
第七条 实训环境:该学校的教育机构健全,基础设施齐全,教学与实训资源丰富。拥有金融、会计、智能财经、商务、管理、外语旅游、物联网、计算机工程、工程经济、艺术设计以及文化教育等11个二级学院,以及8个教学辅助部门。学校配备了设施完备的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楼、实验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以及阶梯教室等;同时,还建设了计算机校园网、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以及计算机中心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依据专业集群发展的整体规划,学校已相继设立了18个实训中心,包括创新创业仿真综合实训中心等,并打造了涵盖全校所有专业的现代化实训室共134间;图书馆功能完善,设计先进,藏书量达到142万册,并开通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中文科技期刊镜像站、中国专利数据库等多个电子资源站点;此外,学生人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为9249.34元。学校投入使用93间智慧教室。
第八条 教师团队:该校汇聚了一群高学历、高技能、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校遵循《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办学条件进行了严格把控。目前,该校共有教职员工1078名,其中专任教师360人,包括教授和副教授。此外,还有国家级和省级职教专家8人,以及省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6人。在专任教师中,持有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达到760人,这一比例占专任教师的78.76%。国际贸易、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计算应用、商务英语等五个教学团队均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管理学教师教学团队荣获教育部颁发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称号。电子商务教学团队则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此外,会计学院还荣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
第九条 就业安置:学校已与省内外数百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依据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构筑了优越的职业发展舞台。近年来,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平均达到96%,且持续保持这一高水平,在促进毕业生就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因此荣获省教育厅颁发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以及“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的荣誉。学校在就业指导上实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策略,致力于协助每一位学生成功就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领导小组:
组长:姚勇 王新庆
副组长:郭媛 郭国侠
成员:康勇 高庆新 袁泓 周勇
侯丽平 刘学军
负责处理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事务。对于考试和录取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均需由领导小组集体进行讨论并作出决策。
领导小组之下设有办公室,该办公室承担着单独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处理。办公室的办公地点位于就业招生处,同时内部还设有健康管理小组、考务小组以及安全保卫小组。
主任:郭媛(兼)
副主任:朱东洋
成员:崔道伟 温晓明 王建强 柴瑞帅 王仲英
李博 陈晓刚 白石 谢冰 侯小坤
刘彧 王丽丽 王军华 王君华 刘凯燕
刘丽萍 谢群 段秋月
精心挑选具备高水平政策理解能力、严谨工作态度和公正无私品质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参与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以此增强单独考试录取环节的执行力和公众信任度。同时,规定凡是在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的考生,均不得参与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2.部门分工。办公室承担着考试方案与录取方案的编制、招生宣传和信息搜集以及录取等工作的统筹协调;考务组由教务处处长领导,主要负责课程大纲与样卷的编制、试卷的制作、批改、分数的录入与核查等考试相关事务;健康管理组由后勤保障处处长领导,主要负责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安全保卫组由安全保卫与应急管理处处长领导,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障、保卫工作以及校园秩序维护。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旨在保障该工作的“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及择优录取”原则得到贯彻执行。
第四章 报名、考试、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参加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并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情:2023年度共有26个专业实施独立招生,招生名额共计1700人,其中免试生名额为200人。具体的专业及招生计划信息,请参考下表内容。
产品艺术设计专业、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推广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智能电子产品设计与制造方向、现代物流管理电商物流方向、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短视频方向、现代物流管理中欧班列方向、食品贮运与营销营销方向、食品贮运与营销电商方向、社会体育水上运动中心方向,这些均属于产业学院开设的专业。
第十四条规定,考生需在2023年3月22日的上午9点至3月24日的下午6点间,通过访问“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络志愿的提交。在此时间段内,考生仅能提交一个高校的志愿申请,并且享有不超过两次的志愿调整机会,最终以网络平台上最后一次成功保存的志愿信息为准。
第十五条 评价办法:
1.有学业成绩考生:
文化素质评价的实施: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相应的分数转换。具体操作是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等级成绩分别转换为分数,再将这些分数相加,从而得出文化素质评价的总成绩。该评价体系中的最高分设置为150分。具体的折算方法如下:
A等级对应得分是50分,B等级对应得分是40分,C等级对应得分是30分,而D等级则不计入分数。
职业适应能力评估:该评估(总分150分)于我校指定的考场内进行,重点评估考生的职业基础素养、思想道德水平、科学素养、人文素养以及健康素质等方面。
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技能面试。
2.无学业成绩考生:
我校设定的文化素养测评(总分为150分)将在指定的考场内进行,主要测试学生掌握的文化课基础理论,具体包括语文部分70分,数学部分40分,以及英语部分40分。
职业适应能力评价: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内容。
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3.中职(职高)考生:
我校设定的文化素质测评(满分为150分)将在指定的考场内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文化课程方面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具体包括语文科目70分,数学科目40分,以及英语科目40分。
专业技能评估(满分150分)在我校指定的测试场所举行,主要侧重于对考生的专业理论掌握程度、实际操作技能以及职业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4.退伍士兵考生:
职业适应能力评估中,我校指定的考场举办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50分),此测试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职业基础素养、思想道德水平、科学知识储备、人文素养以及身心健康状况。
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退伍军人考生有资格申请免除文化素质考试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分数线,并参与我校举办的职业适应性测评。今年,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将负责对退伍军人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考生无需将退伍证明提交至我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资格条件申报”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考生名单及所报考的院校信息,直接发送至相关院校。我校将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试举办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具体地址是龙子湖北路58号的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考核科目及安排:
第十七,为确保广大考生及考试相关人员身体健康与安全,依照乙类乙管的相关规定,考生需严格执行健康监测措施。
考生需按照顺序排队,并依次展示准考证与身份证以进入考场。自2023年3月31日起,考生每日需进行健康状况的自检,若出现发烧、咳嗽、身体无力、喉咙疼痛等不适症状,必须如实向学校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
考生需遵循以下进入考场流程: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佩戴口罩郑州经贸职业学院分数线,依次进入教学楼,并使用免洗洗手液对手部进行消毒。进入教学楼后,应保持右侧通行,到达考场或候考室后,按照指定位置落座。考试结束后,考生需按照规定顺序离开考场和校园。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注意,请于2023年4月6日至7日,即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6点,登录我校的招生信息平台,按照提供的网址进行操作,在线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工作。
第十九条 录取规定:依照《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及技能卓越人才免试入学的相关通知》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办法,由学校成立的单独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录取工作。
(一)身体条件:
身体状况良好,未患有传染性疾病,完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录取:
1.免试对象和条件:
依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教学〔2013〕3号)的相关要求,在以下几种情况中,考生可以享受免试录取的待遇;申请免试的考生,其报考的专业应当与所获奖项的项目内容或已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相一致或属于相近领域。招生计划总数为200名,不设专业限制,学校将依据实际免试生数量对专业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若免试申请者超过200人,学校将依据申报专业情况适当减少非免试招生的专业计划;免试生入学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对专业进行选择调整。
具备教育部直接举办或共同举办的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或更高等级奖项的资格,亦或是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独立举办或联合举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持有高级工或技师职称、荣获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在职或上岗中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考生若满足上述任何一项要求,需在3月17日至21日期间(每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将必要的表格文件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亲自递交至学校南大门西侧的招生咨询处。提交材料后,将由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2.证书或奖项赋分标准:
具有以下证书或奖项者,在总分的基础上赋分40%投档:
具有“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
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需在3月17日至21日期间,每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将相应的表格资料以及证书原件、复印件各3份,以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递交至学校南大门西侧的招生咨询点。递交材料后,将由学校独立设置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名单将予以公示。
3.有学业成绩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
依据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的公布情况,依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入档,然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遵循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选拔(若总分相同,则根据学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折算,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若文化素质评价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中有一科成绩为零,则不予录取。
面试专业技能未能达标者,其申报的专业将不予录取资格;然而,若该考生满足其他专业的录取要求,则可考虑调整至后续的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
4.无学业成绩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能力评价
依据未公布的高中学业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分排名由高至低进行筛选,然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照专业优先的规则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根据学生的文化素质评价,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择。若文化素质评价或职业适应能力评价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则该考生将不被录取。
面试中专业技能考核未达标者,其申请的专业将不会被录取;而若符合其他专业的录取要求,则可考虑调整至后续的专业志愿中。
5.中职(职高)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技能评价
依据中职(职高)发布的招生专业方案,考生将根据总分高低依次排序进入候选名单,随后根据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照专业优先的规则进行选拔(若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考试成绩从优录取),若文化素质评价或职业技能评价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则将无法被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6.退伍士兵考生录取办法:
依据已发布的退伍军人专业招生方案,考生将按照总分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进入录取名单。随后,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照专业优先的规则进行筛选。若总分成绩相同,则需通知相关学生进行复试,并依据复试成绩进行最终排序。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第五章 奖(助)学金、学费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的设立:学校将依照既定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规则,参照既定的评定准则和最终评定结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相应的奖助学金。
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设有三个等级,分别是每人每年4300元、3300元和2300元。
新生在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后,可依据自身家庭经济条件,依照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此类贷款的最高可贷金额为12000元。
学校提供的学业奖学金,其金额依据当年获奖学生的具体表现来决定;至于志愿服务奖励,则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每人300元、200元和100元。
学校为资助学生设立了不同等级的助学金,每个学期都有针对不同经济状况的学生提供,金额分别为每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有机会参与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学校会依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补助。
6.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返乡补贴;
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的学生在遭遇突发状况时,可依据既定的评定程序提出申请,以获得暂时的经济援助。
第二十一条 学费金额请参考专业信息表所列标准。住宿费用目前暂定为每年每人800元网校头条,若政策有所变动,将依照政府最新规定执行。教材费用为每人每年500元(艺术类专业为600元/年/生),在学年结束后,将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如有差额则多退少补。
第六章 毕业文凭
新生完成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将依照既定的培养方案对学生实施教育培养,学生通过考核后,将获得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