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专注于医药领域的职业院校,承担着培养一线医药卫生行业所需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职责,包括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为了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学院将坚持实施“文化素养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选拔标准,力求挑选出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具备艺术修养、勤劳肯干,且适合接受职业教育、有意投身医药技能型岗位的杰出学子。这样做旨在更有效地满足医药卫生领域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办50号)的相关规定,学院将于2023年继续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单独招生考试。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设立了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具体包括: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和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
参与部门:学生事务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部门、安全保卫机构、后勤与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信息技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副主任:教务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涵盖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同时承担招生考试录取环节中疫情防控及考试录取安全工作的全面责任。负责研究和解决单独招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招生专业及计划的编制方案进行审核,审批上报的相关文件,并负责策划和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实施方案、命题、考试实施、试卷评阅以及录取等各项工作。
(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处长)
成 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和院长
副组长:主管疫情防控工作副院长
参与人员包括疫情防控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资产处、后勤基建处以及卫生所等部门的负责人。
工作职责涵盖:全面领导并组织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对整个招生考试阶段的疫情防控承担总体责任。研究并制定针对考试期间的疫情应对预案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向学院所在地的疾病控制中心、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争取到他们的工作支持和协助。同时,负责疫情的医疗紧急处理、信息报告以及舆论宣传工作。设立入校检测小组、校园管理小组、环境卫生保障小组、物资供应小组、医疗紧急应对小组、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小组以及舆论宣传小组和信息报告小组。
1.入校检测组
组长:安全保卫部负责人
组员:安全保卫部人员及物业门卫
职责:负责考生入校体温检测,维持校门周边秩序。
2.校园管控组
组长:团委负责人
组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3.环境卫生保障组
组长:后勤基建处负责人
组员:后勤基建处人员及物业保洁人员
职责:负责校园卫生管理和公共场所消毒,考场桌椅摆放。
4.物资保障组
组长:资产处负责人
组员:资产处人员
职责:保障单独招生考试期间所需物资。
5.医疗应急保障组
组长:卫生所负责人
组员:卫生所人员
职责涵盖:对呈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遭遇其他急性身体不适的考生,须迅速实施恰当的应对策略。
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
组长:安全保卫部负责人
组员:安全保卫部全体人员
职责:对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7.舆论宣传组
组长:宣传部负责人
组员:宣传部人员
职责: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舆论管控等工作。
8.信息报送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党政办公室人员
职责涵盖:在单独招生考试期间,负责与当地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上报与备案。
(四)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
组员:信息中心、安全保卫部、后勤基建处、党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
设有招生录取小组、命题工作小组、考务工作小组、网络保障小组、综合服务小组、财务收费小组、安全保卫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以及纪检监察小组,各小组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招生录取组
组 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组 员:学生工作部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录取相关工作。
2.命题工作组
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组 员:学生工作部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命题相关工作。
3.考务工作组
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组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考务相关工作。
4.网络保障组
组长:信息中心负责人
组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涵盖:负责执行信息的上传与公布任务,同时承担网络安全与维护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网络故障,需预先做好应急维修和应急设备储备,确保录取数据的绝对安全。
5.综合服务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组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车辆安排及有关领导接待服务工作。
6.财务收费组
组长:财务处负责人
组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单独考生报名费的收缴和退费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安全保卫部负责人
组员:安全保卫部工作人员
职责包括:确保试卷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以及负责试卷编制、试卷存储、考试实施和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基建处负责人
成员:后勤基建处、餐饮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
任务涵盖:在单独招生考试期间,保障考场电力供应、水源充足,确保通讯无阻,并负责各项后勤支持工作;同时,负责考生报名、考试和录取阶段电源和电话的稳定运行;此外,还需负责考试当日为各小组工作人员准备餐饮和饮用水。
9.纪检监察组
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人
成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
职责涵盖:对单独招生流程进行监管与审核,同时确保国家招生录取政策的正确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需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公告为准,学费标准则需遵循省物价局批准的文件规定。医学营养、健康管理以及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这三个专业将提供英语或日语课程,而其他专业则仅开设英语课程。
三、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及志愿填报。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学院官方网站的报名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并依照规定步骤完成报名和志愿的填写。考生可自行在系统中查询自己的考生编号。
志愿设置:
1.具有普通高考资格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中职院校的毕业生在报考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药学(含药学)、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含中医美容技术)等专业时,最多可以提交六个志愿,并且还需选择一个服从调剂的志愿。
中职毕业生报考眼视光技术、护理、儿童保健护理、口腔护理护理、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方向)或中医康复技术专业时,只能选择一个志愿进行填报,并且不接受专业调剂安排。
(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2023年3月13日到3月31日期间(如有变动,学院官方网站将发布相关通知)。
(三)报名网址:(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入口)。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性审查。那些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其报名参加考试和被录取的资格将被剥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学院举办的单独招生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纳费用的考生,可利用报名平台自主生成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
报名考试的费用为120元,考生应通过考试报名系统的网络支付功能进行缴纳。若考生在考试前决定放弃考试并申请退款,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前往学院计划财务处进行现场退款操作,资格审核通过后即不再接受退款申请。
四、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接受2023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报名体检,其身体状况需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标准。开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五、命题管理
为有效组织和实施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独立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课、职业适应性及专业课的命题任务,确保命题过程的安全性以及试题的优质性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学院严格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办50号)的相关规定。同时,学院参照国家保密法规以及《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措施。
六、考务管理
(一)考前准备
考务组需与各工作小组紧密协作,共同构建联合运作机制,全面负责试卷保密、考场环境整治、舆情监控以及组考防疫等任务。强化工作部署,统一执行标准,以保障考试顺利进行。严格规范考场及考务流程,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打造温馨和谐的考试氛围,为考生提供便捷细致的服务,并协同医疗应急保障组,加强考场疫情防控措施。明确指定了监考员(每场考试配备两名)及巡考员,强化了对监考员、巡考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教育。编制了监考指南、考生指南,对考核流程进行了规范化,明确了考试纪律,力图防止泄密事件,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二)监考工作流程
确保考核流程规范,加强考试管理环节的监督,维护考试风气和纪律的严肃性。对于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同时依法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若涉嫌犯罪,则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增强考试管理应急处理水平,通过监考人员对考场内学生答题情况及操作流程的实时监控,以及流动巡考对答题进展的监督,同时利用考场监控系统对考生行为进行录像,对各类突发状况进行及时处理,从而保障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的安全、稳定与顺畅进行。
七、评卷管理
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们组建了评卷小组,确保评卷过程保密、公正且公平。我们依照试卷评分标准进行批改,严格遵守评卷工作的各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于指定地点圆满完成评卷任务,力求保证评卷工作的整体质量。
八、考试时间:
九、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1.具有普通高考资格考生:
文化课程涵盖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同时,还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该测试也满分为100分。综合以上各项,总分为300分。
2.中职毕业生:
报考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药学(含药学)、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含中医美容技术)等专业的考生请注意:文化课成绩由语文和数学两部分组成,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此外,还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该测试也满分为100分。综合以上各项,总分达到300分。
报考护理或儿童保健护理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文化素质总分100分,具体包括语文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职业技能部分占2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100分,涵盖护理学基础和内科护理各5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包括口腔护理、皮内注射、静脉输液、生命体征测量以及置胃管等;最终,总分需达到300分。
报考口腔护理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文化素质总分100分,具体包括语文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职业技能部分2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100分,涵盖护理学基础和口腔护理理论各5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专注于口腔护理;综合以上各项,总分要求达到300分。
报考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方向)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文化素质总分100分,具体包括语文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职业技能部分占2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100分,涵盖口腔固定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和口腔生理学基础各5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主要考察下颌第一磨牙铸造金属全冠熔模制作;最终,考生总分需达到300分。
报考眼视光技术专业的考生需达到以下成绩要求:文化素质总分100分,具体包括语文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职业技能部分20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100分,涵盖验光技术和眼视光基础各50分;专业技能测试100分,主要针对验光技术;最终,总分需达到300分。
报考中医康复技术专业的考生需达到以下成绩要求:文化素质总分100分,具体包括语文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职业技能部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成绩100分,涵盖经络腧穴学(手三阴、手三阳)50分、灸法理论25分、推拿技术理论25分;专业技能成绩100分,包括颈肩部保健按摩和艾条灸;最终,考生总分需达到300分。
(二)考核形式:笔试
(三)考试地点:沈阳(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十、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严格监督与精心指导下,我们执行了网络录取程序,以此保障招生录取过程能够做到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无私。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依据招生规模与考生的成绩表现,经过院长办公会议的集体研讨与决策,最终确定了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需遵循成绩优先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选拔,具体操作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筛选,并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考的专业一致且总分相等时,具备普通高考资格的考生与中职毕业生(涉及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药学(含药学)、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含中医美容技术)等专业的中职毕业生)将依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以选拔出优秀人才进行录取;而对于报考眼视光技术、护理、护理(儿童保健)、护理(口腔护理)、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方向)、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的中职毕业生,则需根据专业技能、专业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以选拔出最合适的人才。
预录取名单需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随后提交至学院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批,结果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需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和备案。
办理入学手续时,考生需在网络上完成确认流程(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及密码,报名系统中的所有操作均视为考生本人所为)。同时,要核对邮寄信息,以保证录取通知书能够准确无误地送达。
根据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对于本学院在四月独立组织招生考试中成功录取的学生,他们不得再参与全国范围内针对普通高校的统一招生考试。
(六)对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学生,他们将享有与高职高专学生相同的待遇。在入学后,他们将在校接受教育,学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对他们进行管理。当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届满,并满足毕业要求时,学院将向他们发放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新生中,无论是通过单独招生还是统一招生录取的,均需在规定时间内一同报到并入学。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依照既定规定对他们的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若审查结果显示新生符合条件,但在入学后提出退学申请,学院将根据其在校实际学习的时间来计算学费,并按月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依据省物价局核定的费用规定,对学生进行收费。具体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已在“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表中详细列出,而学生的住宿费用则设定为每年10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若因特殊情况选择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依照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长,逐月退还其未消费的学费及住宿费用。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依据《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为困难学生资助的具体政策:国家奖学金,对表现卓越的全日制学生进行奖励,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同样奖励表现卓越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旨在奖励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提供资助,资助标准依据中央核定的比例执行;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依照相关规定对孤儿大学生提供助学支持;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针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被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提供助学资助。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学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提前通知、学生自行申请以及综合评估等,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了认定。随后,这些学生信息被纳入学院的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同时,学院持续关注这些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和帮助,以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在校生中,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占比为2%,每人每学期可获750元;二等奖学金的占比为3%,每人每学期可获500元;三等奖学金的占比为5%,每人每学期可获260元;四等奖学金的占比为10%,每人每学期可获150元;五等奖学金的占比为20%,每人每学期可获100元。
十一、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通过学院官方网站的单招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十二、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
考生在查询成绩环节中,若对个人得分持有不同意见,需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前往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提出成绩复查的申请。在申请中,需详细注明考生的全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编号以及希望复查的具体科目。
对内容的审核包括检查是否存在未评阅的题目、各小题的得分是否被遗漏汇总、将各小题得分汇总后是否与所提供的成绩相符,以及各科目的总分合计是否存在误差。对于超出本规定范围的事项申请,将不予接受处理。
对不符合规定时限及程序提交的复核请求,本机构将不予接受。自本机构接收到复核申请的当日算起,两个工作日之内,我们将对复核结果进行回复。经复核确认的成绩,将作为最终成绩予以认定。
十三、申诉举报方式
申诉及举报电话:
申诉及举报邮箱:
十四、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宣传网站:
十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设立一个以党委书记及院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网校头条,该小组在考试期间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依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妥善记录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具体操作需依照《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执行。
十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防疫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安排,强化组织管理,将单独招生考试与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紧密融合,实施周密的统筹协调,以保证单独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具体操作依据《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防疫工作方案》执行。
十七、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注:单独招生工作安排将以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