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教学〔2024〕4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特此制定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具体措施。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普通考生需满足: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最低标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中,对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其初试成绩的基准要求是必须达到的,同时,各科目的分数线可以降低5分,而总分的降幅则为10分。
二、复试名单确定的依据
各二级招生机构依照教育部相关规范及学校具体要求,编制了《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计划》,该计划已由各二级招生机构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研究生院完成审核备案程序后,提前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发布。
各二级招生机构依据考生的初次考试成绩,挑选出优秀者来编制复试名单。复试实行差额选拔,通常的差额比例介于1:1.2至1:1.5之间,原则上最高不应超过1:1.8;若招生专业的上线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则应确保所有上线生源都有机会参加复试。
该计划针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公费定向培养,严格依照上级部门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可详细查阅相关资料。
4.由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三、调剂
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平台”将于4月8日正式启动,关于我校2025年的复试及调剂的具体措施将另行公布。
四、复试时间与形式
2025年三月下旬至四月末期间,复试将采取现场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方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决定。复试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及考生端软件平台的使用方法等详细信息,请参考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方案。
五、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各二级招生单位需对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
1.材料提交与核验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依据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计划,提前做好复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应尽快登录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上传所需的材料电子版,具体操作可通过以下网址进行(网址:)。
(1)
学历证明材料需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出示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应届生则需提供由主考院校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例如本科成绩单或课程设置方案;对于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一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政审表
()
应届毕业生需由其毕业学院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而对于非应届毕业生,意见证明需由其工作单位或所在基层党组织提供;若毕业生尚未就业,则由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4)大学历年成绩表
(5)学历认证报告
()
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生)
(7)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
()
(8)《诚信复试承诺书》
()
其中网校头条,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2)符合专业规定;(3)通过相关考试;(4)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6)符合年龄要求;(8)满足其他相关条件。
网络教育或成人教育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1)学历证书、(2)成绩单、(3)身份证件、(4)毕业证书、(6)个人简历、(8)录取通知书,同时附上录取当年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并需由学校公章予以确认。
往届毕业生:(1)(2)(3)(4)(5)(8);
对于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学员(无论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往届毕业生),还需额外提交(7)项材料。
所有提交的材料务必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实。而对于远程复试的考生,则需在入学后向各自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纸质原件进行复核。
申请者若希望保留入学资格,需提交相应的保留资格申请文件,该文件需由专业指导小组及二级招生部门共同审核并签署认可意见,随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进行备案。若在拟录取之后补充提交申请,则该申请将不被视为有效。
2.加分项目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任务,考核通过且服务期已满的考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若在服完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初试成绩将增加10分,并在录取时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普通高校的在校学生,包括新生,若选择应征入伍履行兵役义务并在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习后的三年内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成绩查询,其初试成绩将额外获得10分加分,并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
服役期间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荣誉或二级及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若满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资格,便有资格申请免除初试,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
加分项不可叠加,对于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将按照其中最高分值进行加分。
考生若想享受复试加分政策,需在复试前与所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取得联系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成绩查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这些材料将由二级招生单位进行汇总,之后统一提交给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者,在参加复试之前,必须向相应的二级招生机构递交自己的《入伍批准书》以及《退出现役证》。入学之后,还需上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始文件和副本,二级招生机构将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核,并保留副本。
(二)复试
复试包括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
1.复试科目考核(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评估涵盖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养评价以及道德与实操能力评测三大板块,其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乘以权重一,专业素养评价成绩乘以权重二,道德与实操能力评测成绩乘以权重三,三者权重之和须等于百分之百,具体权重分配由各二级招生机构自行设定。
(1)外语考核(满分100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本测试着重评估应试者对专业知识、研究领域最新进展的认知程度,同时涵盖其科研创新成果的掌握情况。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对考生进行全面评估,关注其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发展,以及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特别强调诚信评价的重要性,并严格强化对考生诚信品质的重视。对于任何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不论何时发现并核实,都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的处理。
(三)同等学力加试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需额外参加两门本科核心课程考试。此类考生应在复试前与相应二级招生部门取得联系。需要注意的是,加试成绩不会影响总成绩,且若成绩低于60分,则将无法被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文件》(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与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规定执行。
在公布拟录取名单阶段,被录取的候选人必须向相应的二级招生部门递交或寄送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正本,且该报告需在近三个月内有效。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候选人,将不会予以录取。
新生入学前需接受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若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其录取资格将被撤销。
六、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方向仅能录取定向就业的学生。此类硕士研究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及用人单位各自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考生若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发生纠纷,需自行解决。若此类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被录取,招生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复试成绩是通过将复试科目考核成绩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相加后除以二得出的,若该成绩未达到60分,则意味着复试未能通过,将不会获得录取资格。
复试通过的考生,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初试总成绩除以五再乘以百分之五十,加上复试成绩的百分之五十;对于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则是初试总成绩除以三再乘以百分之五十,加上复试成绩的百分之五十。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和调剂考生将分别进行排序,然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并考虑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从中择优选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公示网站:)
七、其他
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注册,需提供合理理由及相关证明,并向相关招生部门提出请假申请。若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未注册,将丧失入学资格。
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能够毕业的本科生考生,若在入学前(即9月1日之前)未能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入学初期三个月内,各二级招生机构需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方位的复核。若复核过程中发现考生表现存在显著差异,则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调查。对于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若情节较为严重,则需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确认存在冒名顶替或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未详尽事项应参照教育部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学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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