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本科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有序,切实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在本科招生过程中全面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相关政策,严格遵守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和学校制定的政策法规,坚持本科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制度化,综合考虑考生的道德品质、智力水平、身体素质、美学素养以及劳动技能等多方面因素,以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西安石油大学是学校的中文命名,对应的英文名是Xi'an ,国标代码为10705,而在陕西招生时的代码则是8014。该学校系由国家设立,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承办,中央与地方共同建设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府。它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三大石油公司联合共建的院校,也是陕西省内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此外,该学校还承担着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自主招生任务,是博士学位的授予单位,并且设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学校雁塔校区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具体地址为18号,其邮政编码为;而鄠邑校区则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大道,具体地址同样为18号,邮政编码亦然。
第五条,该院校的教育级别为本科教育。该院校内设有研究生教育机构,并具备授予学士、硕士以及博士学位的全面权限。
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持有西安石油大学正式学籍的学子,若在规定时间内满足其所在专业的毕业标准,将授予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若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还将授予西安石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了一个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校长、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各院(系)的院长(主任)、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进行议事决策,并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九条 规定,学校设立一个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纪委监察处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该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核招生方案、指导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本科招生工作的固定机构,承担着主持和执行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的重任。
学校本科招生过程受到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的监察,以及考生本人及其家长的密切关注,同时,社会各界也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规定,该校在全国范围内,涵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展开招生工作。招生范围广泛,涵盖了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港澳台联招等多个类别。
依据国家的发展战略及政策要求,结合各区域经济社会对人才的具体需求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的长期规划,以历年各省招生计划为基准,并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近年来的生源分布以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制定了2020年的省际及专业招生计划。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机构负责公布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具体专业的选考科目以及相关的报考条件。
学校决定将招生总计划的百分之一设为预留名额,此部分名额主要用以调整各省(区、市)之间上线生源与招生计划之间的差异,以及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退档情况,确保那些虽被退档但愿意接受专业调剂的优秀考生能够得到录取机会。该预留计划的使用将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议决定,并在正式投档阶段或录取流程中适时投放。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会依据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方案及考生的报考状况来决定调档的比例。对于采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得超过120%;而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需控制在105%以内。
学校接受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对考生所赋予的政策性加分,但此类加分的上限应遵守不超过20分的规则。同时,高考中的所有加分项目和相应的分数不得应用于那些未设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在录取过程中,专业分配将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进行。
第十七条 规定,对于普通文理类考生西安石油大学代码,其专业分配将依据“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且在各个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定任何分数上的差异。对于投档分数一致的考生,若其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主管机构有具体规定或已对成绩进行排序,则应依照该机构的规定或成绩排序来进行处理;若没有明确规定,则在分配专业时,应优先选取文化课总分较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总分也相同,则需根据考生各科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选拔,具体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
第十八条 规定,艺术类专业的录取需在考生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标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选拔,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据文化课成绩及排名顺序,由高至低进行选拔录取。
十九条:在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统考成绩均达标的前提下,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将依据专业课统考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及排名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规定,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及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设定了特别准则,则需依照这些部门的具体规定,同时参照学校的录取标准,以选拔最优秀的学生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对于普通理工文史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需达到BC等级,必测科目则需取得4C成绩,技术科目则需达到合格标准。在专业分配过程中,将遵循“分数优先,等级其次”的原则。当投档分数一致时,将依据选测科目成绩等级由高至低进行筛选,若等级相同,则进一步根据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高低进行挑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明确了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需严格遵守。
第二十二条,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新高考改革省份,其投档工作将依据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遵循学校向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提交并公开的科目要求。同时,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也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而内蒙古自治区则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招生办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俄语专业仅接受俄语或英语母语的考生,而英语和翻译专业则只招收英语母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对语种没有限制。不过,学校的教学计划是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因此,报考其他小语种的考生需慎重考虑。
第二十四条 规定,所有被录取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满足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同时也要遵循该指导意见的相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规定,依照陕西省主管机关核定的费用标准,该校文史学科学费为每年三千五百元,而理工、外语、体育等学科则是每年四千五百元,艺术学科则高达每年九千元。若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以陕西省发布的相应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精神,并协助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并完善了一项综合奖励资助体系。该体系以本科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中海油助学金、腾辉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为核心,同时涵盖了绿色通道、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个辅助项目,旨在通过“奖、贷、助、补、减、免、缓”等多种方式西安石油大学代码,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资助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规定,学校绝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处理招生录取事宜。对于那些打着学校旗号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等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学校有权依法追查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之后,学校将依照国家、陕西省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审查和身体健康的复查。对于那些在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健康复查中不符合要求的新生网校哪个好,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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