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国家民委的相关规定,为了使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活动得到有序管理,确保招生过程能够顺畅开展,特地制定了本章程。
中南民族大学,其国标代码为10524,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即国家民委,是一所直属的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该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性质上属于公办教育机构。
学校坚定不移地秉持社会主义教育理念,全面深入执行党的教育政策,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目标,致力于打造国内顶尖、民众满意的高品质现代化综合性大学,着力培养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未来接班人。
学校享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资格,并设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普通本科招生涵盖了文理科、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重点高校招生特殊计划、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简称为预科班)以及港澳台侨等多个类别。
第五条:凡在规定学习期限内满足其专业毕业条件的同学,将获得毕业资格,并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同时,对于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学校将授予中南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标准,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考量后,选拔出优秀的新生进行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了一个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探讨并制定学校的招生政策,以及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关键事宜。学校设立了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立招生政策和规章、处理招生重大事宜,并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同时承担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下设有中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该办公室位于招生就业工作处。招生就业工作处的负责人同时担任招生办公室主任一职。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负责组织和执行招生工作的固定机构,承担着本科及预科招生日常事务的处理。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遵循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相关文件的精神,学校秉持着贯彻办学理念、提升生源质量、推动区域教育平衡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数量、质量、就业前景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精心编制了年度招生来源规划。该规划在经过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将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外公布。
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的核定,留出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旨在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的生源分布不均问题。这些预留名额的数量不会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一。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学校在查阅考生档案时2024年中南名族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需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来设定比例。在遵循顺序志愿投档的环节中,调档的比率通常不会超出120%;而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环节中,调档的比率通常不会超过105%。
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出现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的情况,学校将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报名;如果即便有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依然不足,学校将启动征集志愿的程序。而在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一旦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未能完全落实,同样会进行志愿征集。
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所确立的政策性加分规定。对于未设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相应的分数均不适用。在专业招生规模许可的范围内,学校会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
学校在录取进档考生时,将依据考生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成绩(此处不包括平行志愿的排序分)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并据此确定其专业,且不设定专业分数的级差。特别在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将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来确定考生专业(这同样适用于艺术体育类专业),同样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选择接受专业调剂,其成绩将被考虑用于其他专业的录取;反之,若考生拒绝接受专业调剂,则将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标准是:在按照各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进行投档之后,学校将根据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所取得的综合成绩(即专业省统考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的40%相加)来执行“分数优先”的选拔原则,以选拔出优秀人才并确定其专业方向;而对于音乐学、舞蹈类专业的进档考生,则是依据他们的专业成绩来执行“分数优先”的选拔原则,以选拔出优秀人才并确定其专业方向。
第十七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定:考生投档按照生源省的规则进行,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挑选优秀人才进行录取。对于身高不足1.70米的男性考生和身高不足1.60米的女性考生,通常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预科班的招生工作将严格依照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所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该班次仅面向那些有意向报考预科的少数民族学生开放。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确保选拔出的学生是优中选优。
第十九条 同分比较优先规则规定:当不同类别的考生在录取时成绩相同,应首先根据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分进行排序;若总分相同,则进一步比较语文或数学单科的最高分;然后是外语成绩;对于实行“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还需考虑首选科目的成绩;若上述条件均无法区分,则需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志愿顺序靠前者享有优先权。在艺术类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中,若他们的成绩相同,录取时将首先参照专业成绩进行排序,随后再依照之前提到的标准进行逐项比较。
第二十条2024年中南名族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遵循该省(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规定。此外,考生所选择的考试科目也必须与学校当年公布的、针对该省(直辖市)相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吻合。
第二十一条 规定,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仅接受本国语言及英语考生报考,而其他专业则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然而,所有新生入学后,教学都将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安排,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时需谨慎考虑。
第二十二条 规定,学校在招收新生时,不受性别以及应届或往届身份的限制。新生录取的体检要求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应的补充规定来进行。
第二十三条,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岛地区学生考试的考生,需依据其考试成绩、个人志愿以及学校的招生计划,在联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之上进行选拔录取。对于依据台岛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的台岛高中毕业生,其录取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进行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需依照教育部发布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以及该校当年的招生通知进行操作。同样,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也将依据教育部的具体规定和该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来进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对于新入学的学生,需依照学校对学生学费及住宿费的相关规定进行缴费。在经过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之后,学生需按照各自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缴费。关于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费的具体标准,可在学校财务处官网和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的“收费目录清单”中进行查阅。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了针对新生的“绿色通道”政策。该政策通过提供多样化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以及各种社会资助等途径,旨在协助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之后,学校会对他们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若审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学校将依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直至作出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对于任何被发现有欺诈行为的情况,一旦核实,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要求其返回原籍地。
自2023年起,依据教育部相关法规,对于曾因招生专项计划被重点高校录取却放弃入学或已退学的考生,将不再享有专项计划的报考权益。
第六章 附则
学校会通过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平台或其官方网站公布招生资讯及录取情况。若需咨询,请拨打学校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