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生 章 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学校代码:13414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三、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
入学后,除特定专业外,各专业新生都将接受英语外语教学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分数线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分数线,因此,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格外慎重。
四、我校在招生过程中不设定预留名额,调档比例达到百分之百;此外,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特定限制。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7年的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情,需以省级招生主管机关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六、身体健康要求: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的联合发布,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应的补充条款,应严格遵循这些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
七、录取规则:
依据各省份招生考试主管机构的规定,普通本科专业在录取时,会根据所在省份的具体情况,分别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是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具体录取批次需参照各省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在相同批次内,优先依据分数进行选拔;若分数一致,则依据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分数及专业志愿均相同,理工科专业将优先考虑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而文史科专业则优先考虑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为排名靠前的考生安排专业,按照考生所报专业的顺序依次确定预录专业,不设定志愿或专业的级差;若考生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愿意接受专业调剂,则可被调剂至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愿接受专业调剂,则将被退回档案。
江苏省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先以分数为依据,再以等级为准则的原则。若分数和等级均相同,则依照前述规则来决定专业。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其录取规则需依照各自所在省市的相应规定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仍有需要排序的情形,则需依照上述规则进行排序。
承认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八、收费标准:
(一)学费:各专业均为10000元/生·年。
住宿费用根据住宿环境的不同,设有两种标准,分别是每年每人500元和800元网校头条,这一安排由学校统一负责。
九、资助措施:
学院针对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设立了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补助金等多种形式构成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等众多经济援助项目。新生入学时,学校特别设立了“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具体详情可参考当年的招生简章手册以及学院官方网站。
十、学历、学位证书: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2017年对本科生的招生计划中,对于完成学业且成绩达标的学生,将授予符合毕业要求的证书,即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印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同时,对于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还将颁发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印制的学士学位证书。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或相关政策存在冲突,则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以及上级相关政策的条款执行。
办学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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