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吉林大学本科招生流程的顺畅进行,保障考生权益不受侵害,规范招生操作流程,促进学校事务透明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法规,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的招生工作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层次。
吉林大学,其全名不变,隶属于教育部,是一所全国性的重点综合类大学,名列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该大学的注册地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的前进大街2699号,并设有特定的邮政编码。该校的各个学部和学院所设的本科专业分散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具体包括: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以及和平校区。
第四条 对于持有吉林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若能在规定时限内满足其所在专业的本科毕业条件,将授予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若符合学校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还将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循教育部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基本原则,并实施教育部所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了一个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共同作出招生工作中的关键决策,并全面指导相关工作。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吉林大学的一个常设部门,具体承担着组织实施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的职责。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遵循教育部提出的相关工作规范,学校在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时,会全面考量各省(区、市)的考生人数及生源素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与去向,以及教育公平性等多个方面因素。
第九条 规定,学校将保留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规模的百分之一名额,此部分名额专用于平衡不同地区统考上线学生资源的差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学校在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后,依据省级招生办公室所提供的投档分数进行调档操作。对于按照顺序志愿进行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应限制在120%以下;而对于采用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应控制在105%以下。
在实施顺序志愿的招生批次中,我们始终坚持优先考虑并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一旦出现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不足的情况,我们允许接纳那些未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学校在专业分配环节,依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来决定录取的专业,同时,在各个专业志愿之间并没有设定任何等级的差值。若考生投档分数一致,则优先选拔高考文化课成绩更优异者;若文化课总分亦相同,则优先考虑专业志愿选择更靠前的情况;若文化课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均一致2024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图书馆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则需比较单科成绩(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单科成绩较高者将优先被录取至所报考的专业。
对那些在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报考且志愿投档至我校的考生,若其未能如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并且同意进行专业调剂,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至尚未招满且符合培养条件的专业。
在顺序志愿投档环节中,对于那些虽在同一批次报考同一院校但未能如愿进入专业、且不乐意接受调剂的考生,以及那些愿意调剂但投档分数未达到调剂要求的考生,还有那些愿意调剂但不符合未满额专业培养条件的考生,均应实施退档操作。在平行志愿投档环节中,对于那些既未按所填志愿被录取到专业,又拒绝接受调剂安排的考生,以及虽然同意调剂但不符合尚有空缺专业培养条件的考生,应实施退档措施。
若志愿报考人数未能满足招生需求,学校将启动志愿征集程序。若通过征集志愿后招生计划仍未满额,学校将考虑将剩余名额调整至生源质量较高的省份(区、市)进行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了“根据招生计划比例1:1,依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的招生规则。
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区域,各学校需依照已发布的选考科目规定,严格遵循各省、市所发布的具体方案及相应规定。
在录取过程中,对待往届和应届学生公平对待;各招生专业均不对男女比例作出限制。
唐敖庆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软件工程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物理学专业,仅对有明确专业意向的考生开放招生。
被录取至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或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的学生,若在就读期间未能满足学校设定的年度学业评估标准,将依照学校关于试验班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条例,被调出试验班,并转入相应的专业学习(具体信息可参考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第十一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以及运动训练等专业的招生录取细则,请查阅各自专业的招生简章。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绘画和设计学类之外,其他艺术类专业之间是不允许同时报考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通过普通批次进行招生,遵循普通批次的录取规定,毕业生将获得艺术学学士学位。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工作,在各省的考生中,是按照他们投档分数的高低,依照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次进行的。若遇到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优先考虑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总成绩也相同,则需比较单科成绩,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比较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本校招生安排,依照招生通知书中所列条件,选拔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特定高校专项计划、高级艺术团队以及高级运动队的学生。具体招生通知将单独公布。
针对强基计划选拔的考生,我们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本学校的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具体的招生简章将另行公布。
对来自内地的西藏高中班学生、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国家专项计划选拔的考生、新疆南疆计划选拔的考生、国家民委指定的专项考生,以及港澳地区和台湾省的考生,均依据我国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等专业仅接受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其他专业除英语专业外,均从零基础开始进行教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以及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适合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对于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若其报考并被录取,但未能按照规定完成学业,学校将依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条款,结合本校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针对我校各专业(类)的具体体检标准。详细信息请查阅吉林大学招生官方网站。
学校特设“绿色通道”以助家庭经济拮据的新生顺利入学,旨在保障每位学生不会因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入学之后,学校还将通过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补助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学费减免、捐赠以及偿还等多种形式的救助帮扶体系,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邮政编码;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号,邮政编码;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2024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图书馆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邮政编码;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需依照国家及学校的具体规定进行入学资格的复核。若复核结果显示不合格,将依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以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费和住宿费进行收取。
学校招生信息平台网址为,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传真号码为0431-,同时,如有监督需求,可通过监督邮箱进行联系。
学校明确禁止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插手招生录取事宜,且坚决不收取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额外费用。
附则
若本章程内容与我国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相冲突,则应依照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进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度本科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