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注销^[1][2]^。
注销途径,可以通过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办理,需要提交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姓名、注册证书等相关的资料,提交申请以后,可以进行查询或者是打印,完成二级建造师的注销手续^[2]^。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意味着执业资格证书将不再有效,建议注销前仔细考虑。一旦注销,该注册证书将可能不再重新发放,即永久性注销^[1]^。
二级建造师可以随时注销常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随时注销,不需要任何费用。
2.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不需要提供注册单位解聘的证明材料,只需要将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提交到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部门即可。提交完毕后,建设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办理注销手续。
3. 如果二级建造师证书需要重新注册,需要在注销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这个时间,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后才能重新注册。
4. 如果二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人员工作单位变更,原单位不配合盖章或已经不在该单位执业,可以申请证书注销。
5. 注销证书后,如果持有人员需要重新注册,需要满足相关的注册条件并由原聘用企业出具解聘证明才能进行重新注册。
6. 如果二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人员死亡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向当地建设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并说明具体情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具体信息。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注意事项如下:
1. 初始注册者需提供申请表(企业领取)、建造师证、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并保证申请表、证书和证明材料齐全。
2. 注册建造师有权以注册证书所确定的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也有权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负责人。
3.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盗用。
4.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遗失或损坏的,应当向省级注册机构申请补办。
5. 在聘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破产、撤销等情形时,应及时报告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6. 提交申请前应确保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得有拖欠工资、工程款的行为。
7. 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相关情况报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无法完成变更的,应当及时报告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以上就是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的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帮助。在操作过程中若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二级建造师相关机构获取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