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执行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疫情防控小组的方针与指令,确保考生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扎实推进2020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2020〕14号)、《关于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发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以及《河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豫教疫防办〔2020〕4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着“按需招生、德才兼备、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学校将保障考生生命与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和具体要求,有序推进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学校致力于确保各项政策公开透明网校头条,录取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并予以公示,建立健全监督和申诉机制,以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安全,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全力维护考生及相关人员的生活和身体健康。
为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在采用任何复试形式时,都应严格执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并坚定地捍卫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与正义。
确保研究的严谨性,对复试的考核准则执行严格,秉持全面评估、综合考量的原则,力求选拔出优秀人才,以保障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学校研究生复试主要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同时兼顾线上与现场复试的融合模式,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学院、实验室或中心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和专业需求自行决定。
线上复试是一种通过网络进行的远程复试方式,它涉及考生与复试小组之间的互动。这种复试的具体实施方式是,各学科或专业负责复试的教师会在河南大学的相关培养单位视频室进行线上复试,而考生则可以在家中或任何便于进行视频操作的地点参与复试。
复试现场即指考生与复试团队直接进行交流的面试环节。对于那些对实践(实验)技能有特别评估要求的学科或专业,可以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线上复试将统一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各学院、实验室及中心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需遵照学校统一规定,选用指定软件,并购置必要的硬件设施,以保证本单位线上复试的顺利进行;此外,各单位还需强化复试参与者的技术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运用线上复试的操作技巧和流程。各学院、实验室或中心需提前向考生通报线上复试的软件平台信息,并对考生的网络和设备进行逐一检查,确保其符合复试要求。如发现问题,应逐一予以解决。考生需自行对线上复试软件平台进行测试,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若发现软件无法正常使用,考生应立即向相关学院、实验室或中心进行反馈。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统一安排,现场复试将在开封市指定地点进行。同时,各学院、实验室及中心需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考生分时段进行现场复试。
三.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在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有序推进并实施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的全过程。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行二级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核心领导机构,全面承担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及录取等各项任务,并对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指导,协助它们有效推进各自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各学院、实验室及中心的研究生招生领导机构及其核心职能
各学院、实验室及中心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承担起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组建“考生资格审核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以及在线复试所需的“线上复试服务小组”(在线复试时设立),严格挑选那些责任心强、学术造诣深、品行端正且能够有效执行复试任务的人员加入复试团队,采购必要的复试硬件设施,并对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他们充分理解政策、熟练掌握规则和操作方法。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
1.复试比例
鉴于疫情防控的迫切需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状况,2020年度,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在原则上设定为1比1.2。
2.复试分数线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分数线信息已经通过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的官方网站以及河南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对外公布。
3.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4.复试方案
各学院的复试计划,以及实验室和中心的复试安排,均需在复试开始前,由相关单位在其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考生们需密切关注我校各学院、实验室和中心的官方网站,仔细阅读并了解各单位的复试方案,同时,还需按照规定提前准备好复试所需提交的各项材料。
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五.复试时间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
2020年5月1日至5月20日为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线上复试安排在5月1日至15日,而现场复试则定于5月7日至20日。
调剂考生复试:2020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具体时间见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复试方案。
六.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方式同时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网络公告指出,各学院、实验室及中心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且将不再通过邮寄方式发放复试通知书。
电话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需提前告知考生复试事宜。对于采用线上复试的,需明确告知考生网络复试的软件平台,并逐一核实考生网络连接及设备是否满足复试要求,同时针对问题逐一进行解决。
未能按时收到学院(实验室、中心)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若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立即与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取得联系,以便获取复试的相关信息。
七.复试报到
各学院、实验室及中心依照既定的复试计划安排考生进行线上或实地注册。在注册过程中河南大学研究生成绩查询,考生需签署一份“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报考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
九.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复试环节涵盖了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的面试以及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考试(该考试仅针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进行设置)。对于那些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别要求的学科或专业,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增设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部分。
1.外语测试
外语考试普遍采用口试的形式进行,按照规定,应当在每位考生的专业复试之前独立进行,并独立评分,所得分数将纳入复试的总成绩中,其比重为复试成绩的十分之一。
2.复试专业考试
学术学位研究生需参加特设的“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该考试仅针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进行,其内容依据2020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来确定。若采用线上复试方式,则可采用口试形式,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且该考试成绩将作为总成绩的一部分。
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专门设置的“同等学力加试”,该考试仅针对同等学力考生,考试内容依据2020年发布的专业目录确定,具体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若采用线上复试形式,考试可以采用口试方式,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性质的考试,其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入学考试的考生,具备同等学力者无需额外进行加试。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认定范围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将毕业的本科生,毕业超过两年的高职高专学生,以及不具备学士学位的成人教育往届本科、自学考试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生。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及旅游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分别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此考试仅针对上述四个专业。若采用线上复试,考生可通过口试形式参加,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并将此成绩纳入总成绩之中。
3.专业知识面试
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由相应的复试小组承担。对于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复试的情况,需要着重对复试内容进行优化,力求更多地运用综合性和开放性的能力测试题目。
4.成绩构成
考生的最终得分是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这两部分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相加后确定。其中,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通常介于30%到50%之间,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实验室或中心自行决定。在复试过程中,若考生在任一科目中未能通过,将无法被录取。
十.调剂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编号:教学厅〔2020〕4号),预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在5月20日前后启动,我校将依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认真执行调剂工作。有关具体的调剂政策,请大家密切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的官方网站。
十一.录取
各学院、实验室以及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既定的招生方案,对通过复试的考生提出拟录取的推荐意见,并将此建议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各单位需至学校研究生院取回思想政治考核表格及调档信,并从拟录取考生的单位获取其人事档案及个人当前表现等相关资料,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详尽审查。如需,将派遣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函调及外调所需材料,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予以盖章确认。凡思想品德考核未达标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记载,对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作弊受罚记录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并将考生的诚信表现视为思想品德评价的关键要素以及录取的重要参考。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导致停考处罚的考生,在处罚期结束后若仍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我校将审慎考虑是否给予录取资格。
考生需通过线上提交体检报告来完成体检流程。一旦被拟录取,考生需在三个月内提交二级或更高级别医院的体检报告。该报告的审核工作将由各学院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承担。
十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信息发布需遵循规定。各学院(包括实验室、中心)须依照教育部及省招办的规定,在各自官网及时发布相关资讯。同时,研究生院也需按照要求,在研究生院官网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开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相关信息。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在安排研究生复试的相关事宜时,需提交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并最终确定方案,同时纪检人员需全程参与监督。复试工作的进行将受到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复试阶段,学校组建了“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团队”,负责对各学院(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在复试环节未能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以及学校招生管理规定的学院(实验室、研究中心),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其招生名额进行削减河南大学研究生成绩查询,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若投诉或申诉事项经核实无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如有需要,可联系纪委,电话为——;也可联系研究生院,电话为——/;或发送邮件至——。
十三.违规处理
各学院、实验室及中心需设立严谨的复试流程与标准,并强化复试环节的管理。在复试环节中,若考生出现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本校在读学生,我们将依据相关条例实施处罚,严重者甚至可至开除学籍;对于外校在读学生,我们将通知其就读学校,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要求对方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学籍;至于在职考生,我们将通知考生的工作单位及其上级管理部门,要求他们按照规定对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若学院(实验室、中心)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时,同时会削减其招生名额,甚至可能取消其招生资格。
对于我校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招生管理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确保其未来不得参与任何研究生相关的工作。而对于非我校人员,学校将通知相关单位,要求他们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学院、实验室及中心需严格遵守学校针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所做出的防控安排,将教师与考生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置于首位,不断提升政治意识,切实增强紧迫与责任意识,强化组织管理,构建协同机制,全力以赴执行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迅速应对疫情,确保校园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