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的教学楼内部开设了网吧,学生们在此可以吸烟并畅玩游戏。到了周末,他们甚至可以熬夜通宵上网,这一情况通过视频截图得到了证实。
阅览室三五成群,满口脏话,烟雾缭绕(视频截图)
齐鲁网12月21日报道,近期有观众向媒体反映,蓬莱济南大学全程学院的电子阅览室名不副实,实际上已转变为供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小型网吧。
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分数线,三五成群,口出秽言,烟雾弥漫,如此景象并非网吧之内,却出现在蓬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的电子阅览室之中。
记者观察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艺术楼内的电子阅览室,设有四个教室,配备约四百台电脑,每个教室几乎都挤满了学生,场面相当拥挤。然而,这些学生却全神贯注地投入到游戏中。打开电脑后,桌面上的软件几乎全是游戏,学习软件寥寥无几。
“电子阅览室”早7点开门 早于上课时间
学生们上网时透露,为了给同学们上网提供便利,该电子阅览室的开门时间比他们的上课时间还要提前。早上7点刚过,阅览室便敞开了大门,直至晚上9点才缓缓关闭。由于阅览室位于校园内,学生们得以在课余时间轻松前往,享受几局游戏,这无疑非常便捷。
学生家长们非常反感、排斥
一位来自农村的家长抱怨道,他的孩子沉迷于学校的“网吧”,以至于整个暑假都未曾回家。他整天都泡在阅览室里玩游戏,尽管家中也配备了电脑。孩子解释说,他更喜欢和朋友们一起玩游戏的氛围。家长原本期望孩子能考上大学有所作为,然而,原本优秀的孩子在大学里却变成了“网瘾少年”,这让家长感到非常忧心。
按照这个逻辑,难道学校的电子阅读空间在放假期间也照常开放?校方为何如此大胆地将阅读室转变为网络娱乐场所呢?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经营者需对顾客的身份证件等有效凭证进行核实与注册,同时必须详细记录顾客上网的相关信息。
可是在这里记者不用做任何登记网校头条,就可以轻而易举的上网。
阅览室周末提供通宵上网 且可抽烟
学生们向记者透露,此处上网费用与外界网吧相当,仅需两元每小时。此外,此处上网更加方便,无需进行登记手续,并且允许吸烟,而且每逢周末,甚至可以享受通宵的网络服务。这一信息,记者在查阅室收费人员处也得到了核实。
然而,根据《国家14 部委》的要求:
教育部门对校内上网区域进行备案和登记管理。这些场所应由学校自行监管,严禁出租或转包,且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其费用收取需遵循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实现收支统一。同时,严禁将学校的房产和设施出租用于开设网吧。若违反上述规定,教育部门将责令学校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这位电子阅览室的收费人员究竟是谁呢?难道是学校的教师?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并非教师,而是网络管理员。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开设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与公安机关共同依法予以取缔,并查封其违法经营场所,同时扣押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和设备;若触犯刑法,将根据刑法中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情节尚不足以构成刑事处罚,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违法经营所用的工具和设备;若违法经营额超过1万元,将处以违法经营额5至10倍的罚款;若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分数线,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电子阅览室内设有约400台电脑,若以50%的上座率来估算,每小时可产生两元的收入。电子阅览室每日营业时长为10小时,据此推算,日收入至少可达4000元。若保守估计,一个月的收入将超过12万元。那么,校园内的电子阅览室是否已转变为盈利性网吧,学校对此是否知情?
校方表示,此事涉及投资方,该电子阅览室或许是由投资方负责承包,当初学校刚入驻时,此处是出租状态,随后也逐渐转为教学用途。
这原本应是宁静的电子阅览室,却沦为了所谓的“黑网吧”,如此现象竟在以教育育人为宗旨的大学校园内发生,真是令人感到十分惊讶,同时也深感愤慨。不论该电子阅览室是否已对外承包,校方对此都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期盼相关部门能够给予重视,切勿让校园这片纯洁之地沦为个别人谋取私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