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8月起各级财政部委负责中级财会资格证书的领取、补发工作,小编按照福建财会信息网提示“关于河南省高级财会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广东高级财会证书领取机构、发放步骤如下:
关于财会初、中级资格证书领取、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
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卫生健康执委会青岛通讯管理局关于调整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现就我省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出席我省组织的国家统一财会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发证机构
自2020年8月起,各级财政部委负责财会(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领取、补发工作。
三、证书管理
(一)证书领取
1.业务步骤。财会(初、中级)资格考试证书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做完毕后,邮递至省财政厅山东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省财政厅分别寄送到各省财政局,各县财政局公布发放通告并寄送到各报考点所属财政局。各级财政部委通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领取管理”进行证书拨付。
2.证书申领。各县财政局公布领取证书的通告后,成绩合格人员可持本人身分证至现场发放,也可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寄送申请模块”申请邮递服务。详细步骤见《证书代办步骤图》。
(二)证书补发
1.业务步骤。财会人员登录“山东财会信息网-财会人员信息采集-证书补发申请”填报信息,并就近至财政部委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初审。财政部委将初审后的名单和材料汇总后,逐项申报至省财政厅统一办理。
2.申领期限。省财政厅每季度受理一次各省财政局递交的证书补发、更换申请。各县财政局应于每季度末的15近日,向省财政厅财会处递交申请名单和材料。
3.有关报送材料。2000年之前取得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当年度考试人员合格文件打印件、考试信息登记表(人事档案材料)打印件、个人申请、一寸黑白电子相片;2000年(含)后来取得证书的人员,需递交个人申请、一寸黑白电子合照。证书办理完成后,各省财政局负责通告相关财会人员。可现场发放或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寄送申请模块”申请邮递服务,详细步骤见《证书代办步骤图》。
(三)证书收缴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量发放的证书,由证书领取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三年未能申领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收缴”。如证书收缴后山东初级会计证书领取,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各自证书领取机构按证书补发相关步骤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