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一共有4个课目,其中三门公共课目和一门专业课目,满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
一级建造师课目合格标准:
《建设安装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安装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满分130,78分合格。
《建设安装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78分合格。
《专业安装工程管理实务》满分160一级建造师标准,96分合格。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内地、澳门市民,懂法懂法一级建造师标准,并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出席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安装工程类或安装工程经济类专业学院本科文凭,从事建设安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安装工程类专业学院硕士文凭,从事建设安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安装工程类专业学院本科及以上文凭,从事建设安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份课目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近日取得建设部颁授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安装工程经济》和《建设安装工程项目管理》2个课目,只出席《建设安装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安装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课目的考试(报考时选择的级别为“考两科”)。
1、受聘兼任安装工程或安装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安装工程类或安装工程经济类高校本科以上文凭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考取相应专业(即增项)条件。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相应专业(即增项),只需选报其他专业的《专业安装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课目(报考时选择的级别为“增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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