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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5-06-21 21:28:26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广州南方学院夏季高考招生过程顺畅,并有效保障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恪守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公正无私,并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同时,招生工作全面评估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并择优选拔录取。此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多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南方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19

第五条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的温泉大道,具体地址是882号;同时,该地的邮政编码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证书颁发:对于入读我校并成功完成规定学制、满足专业毕业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授予广州南方学院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若学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标准,还将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至于退学学生,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提供详细的学习经历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4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_广州南方学院录取规则_广州南方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成立了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以及校友代表共同构成。委员会负责全面执行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校的招生章程、规定及实施细则,决定招生规模并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组织并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以及协调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的执行部门,主要负责依据学校招生规定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执行录取程序,并处理招生相关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循招生纪律以及考试命题的相关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录取阶段,学校还会组建信访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社会各界提出的信访、申诉和投诉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所依据的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应要求,必须严格依照生源省(区、市)发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依据教育部的具体规定,学校在本科招生阶段,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量1%的名额,用于调整生源质量以及应对考生专业调剂需求所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执行教育部确立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严格遵照教育部及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与规范,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评判标准,全面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素质2024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从而选拔出优秀人才。

第十七条规定,省(区、市)招生委员会需依据普通类(包括历史类与物理类)、艺术类(涵盖音乐类与美术类)各自设定的录取分数线,对考生进行分类招生。

报考广东省该校普通本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中包含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需对应通过3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具体规定需参照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的相关文件。

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制度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中,我校将依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所发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定以及当地生源的具体状况,来制定招生计划的调整方案和调档的比例。

第二十条: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且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的最低标准,并满足本校的提档条件,则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专业选择以及学校的录取标准,进行优中选优的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在对普通类(包括历史类和物理类)专业进行分档时,需依照各省份的投档规则进行出档操作。之后,将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做法是,依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结合他们的投档总分进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优先考虑那些已学习过相关基础知识和模块的考生。对于没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将依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过程中,需依照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定进行出档操作。随后,在确保考生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前提下,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操作是,依据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结合其投档总分的高低进行排名,并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根据其排名情况优先录取。若排名也相同,则优先考虑那些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我校的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涉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属于《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其具体的培养方案和收费详情,均可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查阅。这些专业各自独立组成院校专业组,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若遇到生源分布不均的情况,将进行专业间计划的内部分配调整,并对相关考生进行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一经录取2024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入学后不得申请自由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若考生所填写的各个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若其同意进行专业调剂,则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调配至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有空额且满足相关条件的专业进行录取;若考生拒绝调剂,则将进行退档处理。

2024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_广州南方学院录取规则_广州南方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因此对于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来说,在报考时需要特别谨慎考虑。

第二十六条,针对加分或特殊录取政策,需依照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加分的数值适用于档案投递和专业分档环节。对于符合国家及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录取。至于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评定标准,同样需遵循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需遵循《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文件》(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所涉及问题发布的通知》(教学〔2010〕2号)中规定的具体要求。针对身体有障碍的考生,只要他们能够独立生活,满足所申请专业的条件,并且高考分数达到录取分数线,将依照常规流程给予录取。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不接受色盲或色弱的学生报考;康复治疗学专业同样不接纳色盲或色弱的学生;中药学专业也不允许色盲或色弱的学生报考;中药制药专业对此类学生也有同样的限制;而设计学类专业则明确不招收色盲考生。

我校所设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相关规定,可查阅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新生健康状况的复查。对于复查结果显示不符合体检标准或者不适合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应的学籍管理规则进行处理,决定是否调整其专业或者取消其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校夏季高考录取的学生需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学费缴纳及注册流程,若超过期限未完成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规定,新生入校后前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的政治素养、文化水平以及健康状况进行重新审核。若发现有在报名或考试环节存在伪造信息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其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校在制定收费标准时,严格遵循《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及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和住宿费核准相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中的规定和要求。

我校采用学分制收费体系,该费用由专业学费与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具体信息及解释将详尽地发布于广州南方学院的招生官方网站。而具体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标准,需依据生源省份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来确定。

我校的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7号)的规定来设定并执行的。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广州南方学院招生章程_2024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_广州南方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十二条国家对于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均依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以及本校的具体规定进行实施。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监察与审计部门承担对招生工作的监察与监督职责,同时负责受理与招生相关的申诉事宜。

联 系 人:肖米佳

监督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的深入讨论与严格审查,现已正式获得批准。它将全面指导并应用于本校2022年夏季的普通高考本科招生事宜。自章程公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广州南方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或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应优先遵循国家及各省(区、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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