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与规范,为了更有效地执行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过程的顺畅,以及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别制定了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 )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医学院的成立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时间为1956年;此后,在1985年,学院正式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院校代码:(国标码)
学校位于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具体地址是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同时,学校还有缙云校区,位于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新生入学报到通常在缙云校区进行,尤其是“5+3”一体化培养项目的第一年,学生将在合作办学的高校,如西南大学或复旦大学就读;而在四川省招收的专科新生,他们的学习地点则是在四川省西昌市的凉山卫生学校。
邮政编码: 学校网址:
招办电话(传真):, ,
纪检监督举报邮箱: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依据教育部相关法规,该校设立了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该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管学校的招生政策。
学校占地面积达2650亩,建筑面积约为220万平方米,藏书量高达229万册。学校拥有一支强大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总数超过3466人,其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有1685人以上,博士生导师386位,硕士生导师1586位。在校学生总数为27842人,其中博士和硕士研究生8395人,本科生18523人,留学生641人。学校目前设有8个一级学科的博士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的硕士授权点,以及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其中11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数据来源于2024年3月科睿唯安发布),特别是临床医学学科更是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此外,学校还有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28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录取原则
学校在录取考生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全面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并从中选拔出最优秀的人才。
依据各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所设定的高考招生标准,录取工作采取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以及综合改革三种不同的模式进行。
在实施顺序志愿的招生批次中,将依据投档分数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排列,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果出现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情况,将依次录取那些非第一志愿但分数达到要求的考生,这个过程将持续进行,直到招生计划全部完成。
在实施平行志愿的招生批次中,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操作,依据投档分数对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排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其专业志愿。若出现招生名额未满的情况,将再次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地区,考生在填报专业时,首要条件是必须满足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规定。在实施“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机制的省市,每个专业的招生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志愿进行投档,依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进行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学校重点审核考生的体检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估,如有缺额则参与征集志愿,直至招生计划全部完成;而在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机制的省市,对于被投档至我校同一专业组的考生,将按照事先公布的分专业计划进行录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若出现缺额则同样参与征集志愿。
对于未直接被分配到特定专业的考生,我们将依据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分配,具体操作是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不设定专业之间的分数差距,并且优先考虑那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时,我们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国家政策所进行的加分或降分处理,其中四川的加分最高可被认可至20分。若考生投档分数一致,将依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名规定进行处理;若该规定不存在,我校将依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总分、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的顺序来确定排名。若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名额已满,若考生愿意接受专业调剂,将被安排至同批次或同专业组内尚未招满的专业;若考生拒绝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学校将对其档案进行退回处理。
内蒙古地区采用志愿清的招生方式,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依据专业志愿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拔;一旦某个专业的招生名额已满,且考生不愿意接受专业调剂,那么该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依据我国教育部出台的相关规定,我校特设了10个本科招生名额,这些名额的设置主要是为了解决不同生源地之间线上生源分布不均的问题。
临床医学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录取新生时,对英语科目成绩有明确要求,即需达到120分(满分150分)。鉴于该项目学费较高,故仅对有明确志愿的考生进行录取,不接受专业调剂。
我校英语专业及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面向英语考生招生,而其他专业则对外语应试语种没有限制。不过,新生入校后,外语教学将采用英语进行。至于性别比例,我校各专业均无特定要求,其中法医学专业的主要就业领域为公检法机构,具体性别要求可参照公招条件。此外,部分专业对求职者的身高有特定要求,考生在报考前请自行查询相关信息。
我校不接受色盲或色弱的学生报名,医学类专业的体检表中,矫正后的视力需达到4.8,且镜片度数不得超过800度;口腔医学专业则不招收左利手(即通常所说的左撇子)。对于听力受限、斜视、嗅觉不灵敏、口吃等情况,报考医学专业时需格外谨慎。
各项体检工作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入学后,新生将接受体检复查,对于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因健康原因不适合就读所录取专业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转专业或取消其入学资格的措施。
三、生源范围
今年,我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港澳台地区展开招生工作,涵盖了临床医学(钱惪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段儿科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临床药学、药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基础医学、法医学等共计29个本科专业。录取批次和专业在各省份存在差异,具体信息请参考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四、收费标准
自2017级普通本科专业开始,我校实施了学分制管理模式。针对不同专业和学历层次,我们设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之初,我们会依据国家规定,按照4625至6250元/年的不同档次预先收取学费。学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学费保持稳定,而学分学费则根据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的学分来计算。在学年末,我们会对学生学费进行一次结算。
专科学费6000元/年;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学生在第一学年的学费按照联合办学大学的收费标准来收取;而在第二至五学年,学费则依照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的收费标准来执行;至于第六至八学年,即研究生阶段,学费将依照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并且学生还将享有研究生相关的奖助学金政策。
临床医学领域的国际合作教育项目采用学年制进行收费,每年的学费为6.2万元,而前往英国莱斯特大学接受培养的学生,其费用则按照该校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2.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 元 /年/人。
若学生因特殊原因选择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学习及住宿的实际时长,按月份计算并退还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用。
若收费标准发生调整,将依照重庆市价格管理部门确认的规范进行。相关收费公示内容可在学校官方网站财务部门的“信息公开”页面查阅。
五、学生资助
学校构建了一套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生活补助”等学生资助政策。学校为经济困难的新生设立了便捷的入学“绿色通道”,并提供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以及勤工助学等多种校内资助方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而辍学”的庄重承诺。
学生有资格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校内奖学金每人500至1500元、卓越学生奖学金每人200至10000元,以及国家助学金每人2500至4500元和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等。此外,学生还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在保证学业之余,学生还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学校举办的勤工助学活动。在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学生可以申请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在内的多种奖学金,同时也有资格获得助学金。这些奖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了100%,具体实施将严格依照重庆医科大学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达标,同时满足重庆医科大学关于毕业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将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得到国家认可的下列证书:
临床医学专业(钱惪班)的毕业生:经过本科阶段的培养,他们将获得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满足学校的相关要求,可直接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在研究生阶段,学生可以选择攻读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根据学校的培养计划和授予学位的条件,最终将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
“5+3”培养模式的毕业生:他们将获得重庆医科大学颁发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同时,通过参加国家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考试,他们能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学员将获得重庆医科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表现优异的毕业生还将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并在研究生阶段专注于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学习。
4.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5.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重庆医科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规定,学生若满足双方院校对学位的相关要求,便能够获得重庆医科大学颁发的临床医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同时还能取得英国莱斯特大学授予的临床科学理学学士学位。
学校会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表现和培养需求,在专业课程学习环节,将安排学生分别在校本部和教学基地进行学习。
八、临床医学本科及“5+3”一体化项目学生2024年重庆医科大学正方系统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培养任务由学校随机分配至第一临床学院或第二临床学院承担;儿科学本科及“5+3”一体化硕士阶段培养方向为儿科学的学生,培养工作在儿科学院进行;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工作则由国际医学院负责。
九、我校录取的新生需在规定时限内抵达校园完成报到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向学校提出请假。未请假或请假超出一周者,将丧失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依照国家招生政策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者,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我校明确声明,绝无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受托处理招生相关事务。若您需了解招生录取事宜2024年重庆医科大学正方系统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请务必直接联络我校招生办公室。若因未按规定操作导致任何不良后果,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