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大学202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课程安排的修订公告
继字〔2024〕37号
相关学院(部)、校外助学点:
依据江苏省考试委员会发布的1号文件指导原则,自2024级新生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考生将执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以下简称《新计划》)。现就自考助学专业计划调整的相关事宜予以通告。
我校2024级自考助学项目共涉及29个专业(详见附件1),其中26个专业已执行新的考试方案,而3个专业尚未公布新的考试方案(在附件1中以括号标注)。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新方案下的专业分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种类型,其人才培养标准与普通高校及高职高专同级别专业的标准相匹配。
一、新计划专业实施有关事项
1.课程性质
《新计划》里,课程种类被划分为必修和选修两大类,而评价手段则包括笔试和实操两个部分。其中,笔试课程又细分为全国统一出题和省级统一出题两种。
2.考试计划
执行新的考试计划的专业课程安排和2025年1月的考试时间表,请参考附件2。
3.过程性课程
由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尚未公布涉及过程性课程考核的具体文件,我们将通过其他方式对这部分课程的说明进行单独告知。
二、未公布新计划专业的过渡办法
现代物流管理(原称物流管理)、广告艺术设计(原称广告设计与制作)以及风景园林这三个专业,由于全国性的专业规范尚未发布,2024级学生将依照旧有的专业考试方案进行过渡。这一过渡阶段将持续至2027年12月。届时,最后一次笔试课程考试将于2027年7月举行,而最后一次毕业证书的颁发日期定在2027年12月30日。此外,学士学位的申请也将在此后的2028年9月截止。自2025年度开始,若国家尚未发布相关专业的具体规范,那么提及的三个专业将停止招生工作。
三、处于停考过渡期专业有关事项
日语专业(代码:)、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代码:)、法律事务专业(代码:)、新闻学专业(代码:)等四个专业目前正处在停考的过渡阶段,但考生补考的课程依旧按照原有的计划进行。2026年7月将举行最后一轮笔试课程考试,紧接着在2026年12月30日,将举行最后一次毕业证书的颁发仪式,而对于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其截止日期定于2027年9月。
四、2023级以前(含2023级)专业考试计划过渡期办法
2018级至2023级考生群体,即老考生,将继续按照原有的考试方案进行。该方案中设定的过渡期为两年,具体实施时间从2025年1月起,直至2026年12月结束。在过渡阶段,原定的考试课程安排原则上维持不变,2018至2023届的考生仍需依照原有计划申请完成学业;他们的最后一次笔试考试定于2026年7月举行,而毕业证书的最终颁发日期则定在2026年12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2018至2023届的考生需依照新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他们已通过的科目可以计入课程数量和学分2024年苏州大学小自考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但同时也必须达到该专业新规定的最低课程数量和学分标准。
各学院(部)及校外助学点需提升政治觉悟,深刻理解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的繁杂性,深化学习和研究2024年苏州大学小自考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掌握新政策的相关内容,保持信息一致,增强宣传推广,精心组织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妥善解答考生疑问,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新旧考试计划调整的平稳过渡。
如有未处理事项,请拨打电话咨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王老师,联系方式为:——。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