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文经学院201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19年招生流程的顺畅实施,保障学院及考生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教育厅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开展的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活动。
第二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同时注重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考察,通过综合评价,选拔出最优秀的人才予以录取。
第三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的招生事宜,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严格监督,同时2024年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均对其持有监督权。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学院代码:13359
第五条 学院坐落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紧邻烟台大学南校区东侧,北接黄海,西侧则是连绵的青山,周围环境优美宜人。该地的风景十分迷人。邮政编码信息如下: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 独立学院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于2003年,由烟台大学提出申请,并于2004年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成为首批设立的独立学院之一。2005年1月,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给予了肯定;2006年4月,在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1号令)执行情况的审查中,同样获得了专家们的高度评价;2012年,学院顺利通过了山东省教育厅的全面检查和专项调研。截至目前,在校生人数已超过13300人。
学院目前开设了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朝鲜语、日语、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2019年新批设)、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32个本科专业;同时2024年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还提供了文秘、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休闲服务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等12个专科专业。
学院占地面积达630亩,配备了独立且设施完备的办学环境,以及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校园内已建成教学楼、图书馆、文体中心、宿舍楼、餐厅等设施;同时,还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此外,还建有中型体育场以及网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等多种体育设施。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组建了一个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该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的招生办公室作为该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策划与执行招生任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活动。它具体承担着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本科及专科招生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2019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详细分专业招生方案,需以各相关招生主管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学院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机构、招生简章、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将这些信息公布于众及考生之间。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规定,采用学校主导、省级招生办公室监管的机制,依据考生在德行、智慧、体能等方面的表现,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且注重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规定,报考外语类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其外语考试必须使用英语。而对于其他专业,考生可选择除英语外的任何外语语种。此外,无论哪个专业,公共外语的教学均采用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考生体检的身体健康标准需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录取批次需依据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各专业录取批次信息来确定。
录取标准:依据各省份的志愿填报规则及投档录取办法,针对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区,依照其具体的投档规定进行操作,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接收投档。若首次志愿填报的考生数量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征集志愿的考生。对于尚未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将依照“志愿优先,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首先选拔报考本院校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则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取专业确定方式如下: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若其成绩超过学校设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将依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选择;若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录取要求,愿意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随机分配至尚有空余名额的专业;而对于不愿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直接被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不符合国家或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录取规定的考生也将被退回档案。在招生录取以及专业分配过程中,学院会优先挑选那些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科目成绩与所申请专业相关联或较为接近,且成绩优异的考生。
在我院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外地区,我们依据模拟投档的结果和各省份的录取规定,将投档比例设定为1比1。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只要他们愿意接受专业调剂,并且符合招生政策的相关要求,我们将不会予以退档处理。在山东省,投档比例则依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来执行。
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标准遵循省级招生主管机关所确立的规则,采取综合成绩进行投档和录取,并依据综合成绩来决定具体的专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专业成绩占比为70%,文化成绩占比为30%,两者相加后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对于获得加分优待的考生,我们学院承认省级招生管理机构所确定的投档分数,而学校本身并不设有任何额外的加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