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统一安排,依照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推进2025年本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布我市2025年度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
一、认定时间
2025年,我市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将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阶段进行。春季认定时间定于4月8日至7月16日,而秋季认定则安排在9月11日至12月16日。
高中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相关网报、体检以及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均需依据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申请人在此期间,务必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按照公布的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报名操作(详见附件1)。
(一)春季认定工作时间
网络报名期间为5月22日至6月5日,系统全天候开放,具体时间为每日7点至24点。
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对于户籍在我市的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来说,需依据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对于已在市区办理居住证的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则需参照其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官方网站的公告;而对于三峡大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则需以三峡大学发布的公告为准。
3.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时间:6月6日—7月16日。
(二)秋季认定工作时间
网络报名期限定于9月29日至10月16日,期间系统全天候开放,服务时间为每日早上7点至晚上24点。
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应依据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所登记的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通过该县市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来确定。
数据处理确认及证书分发的时间段为:10月17日至12月16日。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满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本市提出申请,以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一)居住于宜昌市的社会人士(请注意,由于高新区和西陵区的户籍管辖范围有所调整,具体信息请参照这两个区域教育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内容)。
(二)仅限于持有在有效期限内的宜昌市居住证的社会人士(请注意: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属于有效期内居住证范畴,无法作为替代品使用)。
(三)仅限宜昌市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毕业生、正在就读的研究生以及通过专升本途径在籍的学生,可在此就读。
(四)驻宜昌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在宜昌市生活、从事职业以及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若无犯罪前科,并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便可在居住地提出申请,以获得教师资格认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岛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者,则可在教师资格考试地进行资格认证的申请。对于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其他条件以及申请流程,与内地(大陆)的申请者并无二致。
三、认定机构
依据国家及省级的相关规定,高中教师的资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资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资质,均由市级或州级的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认定。这些认定机构会依据各自的权限,接受并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申请者的资格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需依据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以及三峡大学的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三峡大学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将材料提交至市教育局进行认定。市教育局完成认定后,将高中教师资格证发放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及三峡大学认定机构,由这些机构直接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无需亲自前往市教育局办理认定手续。
四、学历标准
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需依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文件中的规定和标准来执行。
五、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能力需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中二级乙等或更高等级的要求,而申请语文专业则需满足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
六、体检标准
体检申请需严格遵守《湖北省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的相关规定。各项体检内容均需全面完成。具体安排需参照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以及三峡大学的认定公告,如有特殊情况,可依据宜荆荆都市圈办〔2024〕2号文件,在荆门、荆州、恩施等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三甲以上医院完成体检。省人民医院作为疑难问题的最终检查医院。
备孕者必须严格按照体检表上的各项要求进行检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项;而孕妇则可以免除胸透检查,但必须出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提供的相应医学检查证明。
七、其他要求
恪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秉持对教育事业的深厚热爱,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并能够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若教师资格被取消,自取消之日起五年的时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若遭受政治权利剥夺或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则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在认定程序中,认定机构将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拥有犯罪前科,同时也会对从业禁止情况进行查询。在审查过程中,该机构将依据核查结果,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最终形成认定意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构建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罪记录信息制度的指导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文件),认定机构将对申请者的性侵犯罪记录进行检索,若检索结果显示存在性侵犯罪记录,则将不予通过认定。
八、申请认定
申请者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官网,在“网上办事”一栏中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完成账户的注册及报名流程。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咨询服务”区域内的“操作手册”。注册完成后,请及时补充个人资料,并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新注册账号尚未登录的用户,亦或那些个人信息尚不完整的用户,均需先行完成个人身份信息的补充。
身份证类别的证件须提供民族信息;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内有效期的台岛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的,应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信息以及港澳或台岛当地有效的身份证号码;特别地,对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持有者,还需额外提供相应的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请注意:一旦身份证件号码完成注册,便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操作。若在填写过程中发生身份证件号码错误,用户必须重新进行注册流程。
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未作调整,申请人可在个人信息中心自主完成信息更新;若姓名发生变动,则申请人必须前往个人信息中心的实名认证界面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点击“实名认证”。一旦实名认证通过,姓名将同步完成修改。若信息填写出现差错,申请人需返回实名认证界面更正信息,再次完成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信息方可修正成功。
(二)报名
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申请人必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账号注册,并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申请者需依据规定的认定权限与范围挑选恰当的认定机构及现场核实地点,同时务必仔细查阅现场核实单位所提出的各项注意事项。
请按照系统规定,仔细填写所有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检查所输入的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完成核对后,点击“提交”按钮,将报名信息上传至系统。请注意,系统要求上传的图片应为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且图片格式需为JPEG或JPG,文件体积不得超过190KB。
自2024年起,学历核验必须借助学信网APP进行精确扫码授权。即便是之前已核验过的学历,也必须重新进行核验。此次系统升级不仅对账号登录界面进行了优化,还增加了全程网办材料上传的个性化选择功能,并将上传材料环节提前,同时,个人照片上传处理功能也得到了优化。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访问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者需点击承诺书图片,随后利用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等扫描工具对页面出现的二维码进行扫描,并在新弹出的页面进行手写签名操作。完成签名后,点击网页上的“已签名”按钮,即可预览签名合成的结果。若对签名效果不满意,可点击合成的图片,再次获取二维码进行修改。若在预览过程中察觉到《个人承诺书》的摆放位置不准确、图像模糊或者签名部分缺失,请务必进行重新上传操作,以防止这种情况对认定结果造成不利影响。
已成功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各位,登录个人账号后,请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旁边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键,即可看到包含报名号的当前报名详情。在报名信息右侧的“操作”区域,您会发现一个修改的图标,点击此图标后,即可进入修改报名信息的界面进行编辑。请注意,只有在“网报待确认”或“材料待完善”的状态下,您才有权限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非处于特定状态,须事先与相关确认点取得联系,随后将报名资料的审核状态更改为“网络报名待核实”,方可进行后续的修改操作。
九、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需浏览系统中的“申报提示”和“注意事项”部分,并依照机构的规定,逐步完成剩余材料的递交。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与认定相关的材料教资成绩什么时候公布2021,亲自前往现场进行审核与确认。现场审核时,具体材料的提交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请提供学历证书的原始文件。对于来自港澳台的学历,还需额外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始件。对于国外学历,同样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始件。若学历信息已在网报系统的电子信息比对中验证通过,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书。
在材料审核阶段,若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对申请人的学历信息进行直接比对核实(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情况除外),申请人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若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其学历将不被认可,且申请将不予接受。建议申请者提前在学信网上进行学历验证,若验证不通过,应立即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请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正式副本(若已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电子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则无需提交)。
现役军人及现役武警在服役地提出申请时网校头条,必须出示军官证或警官证。若证件无法体现服役的具体地点,还需额外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此类证明需按照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格式制作,并明确指出申请人的服役地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以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供,网报系统将自动进行比对和验证。
近期需提交一张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该照片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中的电子照片版式一致。提交的纸质证件照必须是冲洗而成,不得使用打印照片。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报名号以及身份证号,这些信息将在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被使用。
在户籍所在地提出认定申请的,需提供个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的正式文件;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则需出示有效的居住证明原件;若以就读学校所在地为申请点,则须提交包含完整注册信息的正式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原件(仅限宜昌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在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申请成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者,除了已经提供的资料,还需额外提交相应的职称证书,该证书需证明其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需提供中级或以上等级的工人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
内地(大陆)申请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提交至公安机关进行核查。而对于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其无犯罪记录证明则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身份证明局以及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分别出具。香港及澳门地区的申请者如需教育管理部门协助出具相关文件,应立即与认定单位取得联系,获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随后,申请者应自行将此函件递交给香港或澳门的相应部门。这些部门在核实无误后教资成绩什么时候公布2021,会将核查结果转交给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成为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若申请者未能按时提交核查结果的书面回复,则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将视为无效。
十、其他须知事项
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内只能提出一种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一旦在该年度内成功获得认定,便不得在同年内再申请其他类型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需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标准下完成网络申报及现场审核等流程,若因错过申报期限、误选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不准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任何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申报,相关认定机构将不予接受,一切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申请人在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过程中若存在伪造事实、欺诈获取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一旦核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面临教师资格被取消的惩罚。取消教师资格的人自取消之日起,需等待5年方可再次申请教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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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