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由市级建设部门发放。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拿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还需经过注册程序,并取得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才能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
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发证机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考试中心,注册则是去相应的地方住建厅注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专业毕业的证书,其颁发机构不同,如建筑工程专业的人事部备案,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人事厅备案。具体问题可以咨询相关考试机构。
二级建造师证书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建设部颁发,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 考生需要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并完成报名程序。
2. 考生需要通过考试并满足相应的合格标准。
3. 考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使用二级建造师证书。
4. 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给他人。
5. 二级建造师证书信息发生变更时,须重新办理换证手续。
6. 二级建造师遗失证书,须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然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补办手续。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颁发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请参考当地的官方文件。同时,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时,一定要遵守考试规则,诚信应考,避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