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被吊销证书公示一般会在住建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信息会保留5年时间。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如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会被注销:
1.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公告作废。包括:执业印章、注册证书吊销或者注销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提供虚假注册申请材料的;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有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因身体条件不具备继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
2. 建造师本人提出注销注册申请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二级建造师吊销公示常见问题可能包括:
1. 公示期间,如果发现二级建造师有违法行为或者不符合注册条件,会被撤销注册,并且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月内不予重新注册。
2. 公示期间,如果有举报者或者企业认为该注册证书不符合注册条件,可以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3. 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且符合注册条件,注册证书就可以生效。
4. 公示期为5天,需要耐心等待。如果对二级建造师注销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二级建造师吊销公示注意事项如下:
公示期间要注意查看是否有异议,有异议的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如果有其他单位聘用的,需要取消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注册,才能注册到新单位。
公示结束后,需要将公示结果进行汇总并上报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