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评分规定是采用标准分法,即先将各科目试卷总分设置成标准分,再根据考试得分情况,将各题目得分转换成标准分。具体转换公式如下:标准分=得分率总分。
二级建造师考试共有四个科目,其中三科的单科及格分数线是固定的,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理论分数为50分,规范分数为60分。总分的合格标准会根据难度系数进行浮动,及格线大约在65-72分左右。
此外,二级建造师考试会根据评卷的分数进行排名,如果两个考生的成绩并列,那么会进行加试,加试合格标准一般是按照考卷得分的平均分来判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考试负责人或者参考历年合格标准。
二级建造师的评分规定常见问题如下:
1. 有效答卷的界定:只有客观题部分有零点几秒的偏差也会被判定为非有效答题,主观题部分如果有超过两处错误,并且没有按照题目要求进行修改,这部分也会被判定为无效答题。
2. 评分标准问题:不同专业的考生在同一个考场答题,最终的评分结果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差异。这是因为不同专业的难度不同,评卷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3. 答题卡涂写问题:一定要按照要求将准考证号、姓名等个人信息涂写正确,否则会影响到最终的评分。
4. 试卷丢失:这种情况较为罕见,如果发生,可能需要联系考试机构进行协商。
5. 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成绩一般会在几个月左右的时间公布。
总的来说,二级建造师考试评分规则严格,考生需要认真阅读考试指南,仔细答题,避免因小失大。
二级建造师的评分规定注意事项包括:
1. 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各科目的题型不同,因此考生在答题时务必留意各个科目的答题要求。
2. 考试结束时,务必对试卷和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 主观题科目考试,考生在答题纸上作答,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一律无效。
4. 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否则视为放弃全部科目考试资格。
5.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评分规定仅供参考,可能随着时间变化产生新变化,建议咨询官方机构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