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初始转注流程如下:
1. 首先,在原所在的省份办理注销手续,并取得相应的注销证明。
2. 取得注销证明后,在新的省份注册成功并获取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一般来说,二级建造师转注册需要提供原企业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以及转出所需材料。
请注意,二级建造师转注册必须由具有执业资格、技术职称、工程或工程经济业绩的人员提出申请,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员无法完成转注。转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原企业不愿退社保、原企业以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形式要求退还一部分费用、原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转注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等。为了避免这些问题,个人或企业可以与中介机构合作,并提前了解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二级建造师初始转注常见问题包括:
1. 转注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支付什么费用?
2. 转注册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或承诺书,并更换证书和执业印章?
3. 转注册后,是否会影响原单位的利益或项目投标?
4. 转注册后,是否需要重新考核继续教育要求?
5. 转注册后,证书和执业印章是否可以用于承接项目或进行施工?
6. 转注册后,是否可以同时担任两个或多个公司的项目经理?
7. 转注册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原注册证号或新注册证号?
以上问题仅供参考,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咨询所属企业。
二级建造师初始转注注意事项包括:
1. 需要原企业与人员公司都同意转出,并且由公司向当地建设局进行提交转出手续,人员需要提交转入的公司接收函。
2. 人员需要进行考取转注册证书的省外单位,并且提供的资料证明要齐全、真实。
3. 注册建造师需要和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开具解聘证明。
4. 需要准备好注册所需的材料,包括印章、身份证、资格证书等,以及网上信息申报、打印申请表等。
5. 转入单位必须是同专业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并盖有公司公章和有资质的建筑公司。
6. 转注过程中,原单位解聘证明、注册申请表、印章等需要上交到现注册地建设局,同时将证书原件及附件上交至省级建设厅。
7. 转注成功后,新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交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二级建造师初始转注的注意事项,希望对解决您的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