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证书是由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和证书。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并成功注册的人员,其所获得的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和地点,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二级建造师发证单位常见问题如下:
1. 证书遗失:如果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了,需要由单位出具一份遗失证明,然后到原发证机关开具证明,之后才能补办证书。
2. 注册和发证的关系:二级建造师注册成功后,由注册单位统一到当地建设厅进行领取。如果个人领取,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单位变更:如果持证者的工作单位或者企业法人发生变更,需要注销证书,并到原发证单位注销注册。在新的企业注册完成后,还需要重新办理新证的注册。
4. 发证时间和地点:二级建造师证书一般会在考试当年或次年的某个时间发放,具体时间会在人事考试网或者当地建设厅公布。发放地点一般是考生报名的地方。
5. 是否可以代领:二级建造师证书一般允许代领,但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机构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二级建造师发证单位注意事项如下:
需要确认该单位是否具有颁发证书的资格。例如,如果该单位是负责资格初审的单位,则应确保其具有相应的资格。
确认该单位是否会按时发放证书。发放证书的时间和过程应该被妥善管理,以确保证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需要确认该单位是否会妥善处理证书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证书发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如证书丢失或损坏等,此时需要该单位能够妥善处理这些问题。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获取更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