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级建造师复核的步骤如下:
1.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报名时网上打印)和准考证(两份)到甘肃省人事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0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业务楼三楼)进行资格复核。
2. 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3. 复核通过的考生,其合格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资格证书。
如果需要更多信息,建议到甘肃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甘肃省一级建造师复核的相关信息如下:
1. 复核时间:通常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请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的相关通知。
2. 复核地点:根据考务文件的通知,通常会列出一个地点供考生复核。
3. 复核对象:考试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核。
4. 复核方式:通常采用现场查分的方式,具体流程和要求也会在考务文件中说明。
请注意,具体的复核对象、复核方式、复核时间、地点等信息可能会随年份变化,所以建议您密切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复核申请。
甘肃一级建造师复核注意事项包括:
1. 提交复核申请时应提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以下载打印或到现场领取。
2. 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交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非甘肃籍人员需提供无社保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免试科目《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3. 资格复核分考后复核和考前复核。考后复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免试考生还需提供免试科目《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准确无误地在复印件上签名或盖鲜章。如发现不一致或故意隐瞒、伪造,将追究考试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撤销等责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为年份、考试机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甘肃人事考试中心,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