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转出程序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首先,需要联系接收单位,确保他们愿意接收并同意接收您的证书。如果对方单位同意接收,他们将给您出具一份接收证明文件或电子接收函。
2. 持证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与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合同、聘用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以及福建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如申请表),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这些材料需要提前准备,并按照要求填写和准备相应的复印件。
3. 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审核您提交的资料,如果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他们会要求您进行补充。
4. 如果审核通过,注册管理机构会给您出具“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确认表”,您需要携带该确认表和相关材料到拟新注册的单位,并由该单位在“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确认表”上盖章。
5. 最后,完成以上步骤后,您的福建一级建造师转出程序就结束了。接下来,新注册的单位会给您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至此,您的证书已经成功转出福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福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福建一级建造师转出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持证人员填写《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和《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转换汇总表》,携带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
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要求,则予以受理,并向新单位核发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同时收回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 如果不符合要求,则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福建住建厅官网获取准确信息。
福建一级建造师转出程序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 确认原单位同意从原单位转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向原注册管理机构提交变更注册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包括企业变更申请表、双方聘用合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3. 提交材料后,需要等待原单位同意,并办理转出手续。
4. 办理转入手续前,需要取得新聘用单位的注册接收证明,并提交给原注册管理机构。
5. 原注册证书的收回需要按照要求进行,通常包括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完成网上电子注册的变更注册。
6. 需要注意相关法规和文件的变化,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有关一级建造师注册的相关规定和文件。
7. 在整个过程中,需要保持与新、旧聘用单位之间的良好沟通,确保整个转出程序顺利进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