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审核材料如下: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学位证书。
4. 照片。
5. 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6. 从事专业工作证明。
7.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免二科的考生)。
8. 继续教育证明(免二科的考生)。
9. 职称证书(增项)。
10. 申报前实习证明(实习经验)。
具体要求可能有所变化,建议查看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通知或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福建一级建造师审核材料2025年的具体内容可能包括:
1. 报名表,包括报名承诺书、工作简历表等。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免试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5. 参加免试两科的考生还须提交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6. 申请参加增考一科、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7. 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部分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和电子版照片。
请注意,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审核要求准备材料。同时,建议在福建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查阅最新的、详细的具体要求,并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在福建,一级建造师审核材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表上须贴上本人照片,报考者必须留存打印完整的体检表)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从事业务工作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符合免试科目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虚报材料取得考试成绩已合格者,必须按原作废的成绩提交《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表》,并持虚报材料(原件)及上述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部门将留存复印件。
3.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香港、澳门居民需要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需要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国籍考生需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请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并在考试中心工作时间截止前完成审核。如有问题,请与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