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评分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使用的各相关文件和福建省有关文件执行。考试及格线根据卷面分数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为总分的60%。具体的评分标准和分数线可以参考福建人事考试网的官方公告。
根据公开信息,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评分标准按照《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结合的形式,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2025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评分标准是按照总分的60%划定合格标准的。具体成绩标准请参考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的官方通知。
福建一级建造师成绩标准的注意事项如下:
1. 考试成绩必须在试卷要求分数线上方显示,且在合格线之上。
2.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在考试过程中无违纪违规行为。
3. 签署好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准考证号等真实信息,避免在领取合格证书时出现问题。
4. 考试成绩单不作为单独的成绩证明发放,在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成绩单。
5. 考试结束后,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会将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数据和合格人员信息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如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成绩复查,由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提交申请。
以上就是成绩公布后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有问题可以咨询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