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级建造师不是认定,而是职业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是职业资格类别的考试,是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次准入控制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因此,不存在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认定相关职能。
如果您想了解福建当地的相关政策,建议您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部门。
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认定相关的信息如下:
1. 预计认定时间:2025年。
2. 认定主体: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认定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6年,或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5年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
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关注官方通知以获取准确信息。
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认定注意事项包括:
1. 申请认定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用章》,并提交复印件。
2. 申请认定人员要认真核对提供在线注册核查材料的电子文档是否与注册证书及章的样式保持一致,并符合规定格式。
3. 申请认定人员要保证提交的申请表中所列文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应责任。
4. 持有香港、澳门地区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闽申请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前,须先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5. 申请认定人员要按要求使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申请表格,并使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可的软件填报。
6. 提交的申请材料经所在聘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由个人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按规定的申请表格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除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福建省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福建省住建厅或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