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领取一级建造师的通知已发布,领取证书所需材料如下:
1. 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 考生本人签署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注册须知及注册申请表》(原件)。
3. 考试准考证原件。
4. 学历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5. 职称证书原件(考评结合发证系列)。
6. 报考时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限免试两科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会根据不同单位而异,请参考官方发布的消息。
福建关于领取一级建造师2025年的通知尚未发布。根据往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的时间安排,通常会在一级建造师考试结束后的一至两个月开始陆续发放,领取地点一般为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建议您随时关注本地人事考试网,也可以关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以获取最新消息。
福建关于领取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注意事项如下:
1. 领取证书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1份(仅需增考人员提供);③合格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⑤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需提供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增项专业合格人员不需要提供以上材料,领取证书时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合格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 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若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需加盖纠错章(由现场纠错章单位出具证明及盖章)。
4. 考试合格人员必须本人前来领取证书(不得代领)。
5. 考试合格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证书,逾期不候。
6. 领取证书的具体地点为:福州市北大路22号福建省人事大楼四层综合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地点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最新通知为准。建议查看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或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