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级建造师审核方式如下:
首次报考人员和免试科目考生(含增项)现场资格审核采取网上报名前后“双告知”的方式进行,即报考人员和资格审核部门在报考前(网上报名)根据公告要求,结合公告二维码扫码功能进行网上信息核验,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根据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免试材料等相关材料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福州市鼓屏路27号-29号,福建日报社斜对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建议咨询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信息。
福建一级建造师审核时间2025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地点为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局。
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需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资格现场审核。如本人在异地工作或无暇到原单位进行审核,可以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核,但需要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所需材料建议提前咨询福建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福建一级建造师审核注意事项包括:
1. 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应携带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件,如护照。
2. 报考人员持境外护照(含香港、澳门等地区)报考的,现场审核时应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境外人员出入境证》。
3. 确认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报考人员作出承诺,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学历等考试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在下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
4. 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等有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按规定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需要携带的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查看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官方公告,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