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会因具体情况而异,通常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一般情况下,领证所需材料为: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原件(考试类别为客观题)或成绩单(考试类别为主观题)、报考单位出具的已缴齐报考费用证明。
具体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可以参考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通知。在领取证书时,如果出现证书丢失的情况,可能需要额外提交补办证明的相关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兵团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的相关信息如下:
兵团一级建造师证书一般会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年以内领取,具体的领取时间可以关注兵团考试院的通知。兵团一级建造师证书分为专业合格证书和资格证书两种,专业合格证书需要去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和发放,资格证书则由兵团考试院进行发放。
领取证书时,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和申请表(一般需要填写)到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楼服务大厅(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17号)进行领证登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参考兵团考试院的最新动态。
领取兵团一级建造师证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复印件上标注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 携带兵团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证书右下角标注姓名和注册编号);
3. 携带与注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4. 携带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携带单位公章;
6. 考生应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有伪造证书、证书信息虚假等行为,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7.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注册完成后发放执业印章。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