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学招生
艺术学院
厦门大学位于厦门岛南端,背靠连绵起伏的五老峰厦门师范学院,面向浩瀚碧蓝的东海海水。 这里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四季如春,具有培养艺术人才的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 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 现有专任教师79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21人。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始建于1983年,198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6年获批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3年获批设立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2005年获批设立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MFA); 2008年开始招收文化创意、艺术管理专业学生。 2011年获硕士学位。2011年获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4年获批招收音乐表演理论与造型艺术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 现有本科生767人,硕士生228人,博士生6人。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依托厦门大学作为综合性一流大学的办学优势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培养具有良好理论素养、扎实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坚持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打造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注重美育与实践,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并努力向一流艺术学科迈进!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试,但安排省级和专业计划招收部分省份学生。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75人。 各专业省级规划如下:
2、音乐学专业:30人。 具体省级规划如下:
3、舞蹈表演专业:10人。 女生身高必须不低于163厘米。 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3厘米。 具体省级规划如下:
4、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方向):5人(仅限福建省招生)。
5、绘画专业(含国画、油画、漆画、雕塑):75人。 具体省级规划如下:
注:以上方案仅供参考。 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我校将根据当地省招生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申报要求的考生。 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省报名并参加高考。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组织的专业省统考(山东省音乐类学生需参加山东师范大学平台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联考),且专业省统考成绩必须到达所在省份。 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成绩(含国家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可以填写我校相应专业。 其中,报考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方向)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专项招生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级音乐统考专业主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方向一致(即主修和辅修专业分省统考专业的省份)考试时,报考我校器乐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一考试中的主修科目,并报考我校乐器专业;报考声乐专业的考生,应考该专业的主科科目。专业省统考考试必须是声乐,对于专业省统考不区分主辅科目的省份,报考我校器乐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省统考,考查乐器专业。与我校申请的乐器项目一致; 报考声乐方向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一声乐考试)。
4. 入场规则
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和所填专业录取由候选人参加。
1. 音乐学专业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批次,我校将按照当地省招生部门确定的备案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省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提交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录取。 综合分按满分750分计算,具体换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投入分数÷高考总成绩×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成绩×750×50%。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语文、数学原始成绩优先录取。
2.舞蹈表演专业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批次厦门师范学院,我校将按照当地省招生部门确定的备案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省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提交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录取。 综合分按满分750分计算,具体换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概况得分÷高考总成绩×750×2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成绩×750×80%。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语文、数学原始成绩优先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招生方向
考生省级音乐专业统一考试的主要考试科目必须与我校专业招生方向一致。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批次,我校将按照当地省招生部门确定的备案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若省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报送,我校将根据省计划和招生方向,以专业省统考成绩为依据(山东省学生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联考成绩为依据)山东师范大学平台音乐专业成绩)。 录取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专业与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成绩优先录取。
4.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方向)
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且高考成绩达到省特殊类别招生控制分数线的拟录取考生中,招生计划并结合考生所报专业,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的排序规则参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批次执行。
5.绘画专业(含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批次,我校将按照当地省招生部门确定的备案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省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提交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录取。 综合分按满分750分计算,具体换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投入分数÷高考总成绩×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成绩×750×50%。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语文、数学原始成绩优先录取。
笔记:
(一)上述“退出考生”是指今年按照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报名规则向我校提交申请的各省考生。 我校根据各省提交的考生,按照上述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招生规则统一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的要求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5. 学费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9360元。
六、监督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流程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如果您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流程有异议,可以向我校监察室申诉。 电话:-。
七、录取与审核
我校新生入学须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录取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招生标准,进行专业能力审核和身体健康检查。 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附则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在所在省参加省级专业统一考试。 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音乐专业、舞蹈专业、美术专业,不包括其他艺术专业。
九、本手册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