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浙江高考具体成绩公布时间几号几点钟
依据历届高考成绩揭晓的时间点,我国各地区的成绩发布并非集中在同一天,通常集中在6月23日至26日这个时间段。通常情况下,成绩会在考试结束后的大约20天内公布,而浙江省的高考成绩通常会在6月25日的晚上8点钟对外公布。
二、浙江高考成绩查询方式
查分方式:
方式一:微信查询
关注“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后,您可以通过回复“高考查分”关键词,或者直接点击页面底部的“高考查分”选项,来访问查分页面。
方式二:网站查询
请访问浙江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或省教育考试网,使用您的密码即可查询个人高考成绩。
三、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及注意事项
录取
在教育部统一指导之下,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招生录取任务网校哪个好,并采用“院校自主负责、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监督”的录取机制。我们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方式,以及“主管单位负责制”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必须通过集体讨论来作出决策。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普通类招生分为两种录取方式:一种是提前录取,采用的是传统的志愿填报方式;另一种是行录取,采用的是按专业类别填报的志愿方式。
关于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分段方式,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度招生录取开始,分段办法由原先的三个阶段调整至两个阶段。具体而言,新设立的第一段录取分数线将根据实考人数的60%来确定,而第二段录取分数线则将依据实考人数的90%来设定。根据实际考试人数的20%设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分数线,此分数线适用于强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军事院校提前录取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的同时,也将分段线和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一同公布。扩大比例征求志愿的分数线将另行指定时间进行公布。
普通类考生的位次是通过高考总分的高低来进行排列决定的。若高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总分、语文与数学两科的总分、语文或数学的单科成绩、外语的单科成绩、以及选考科目的单科成绩来排序。如果上述所有成绩都相同,则这些考生将拥有相同的位次。
普通类招生采取提前录取方式。对于军事、公安类院校,以及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等项目,以及经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高校,以及航海类专业,均需满足政治审查、面试、体检等特定条件,方可实施提前录取。
志愿填报规则规定,采用以学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填报方式。考生最多可提交五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下可填报至六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剂志愿。学校服从志愿已被取消。满足特定学校和专业的报考资格的一、二批次考生,需在规定期限内统一提交志愿。学校在处理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时,必须确保考生满足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录取环节中,本科和专科的招生不再分阶段进行,而是采取分段录取的方式。在每一段的录取过程中,会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依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和录取。投档的比例控制在1:1.2以内,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根据排名进行投档。对于那些需要在投档前完成政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考生,将按照既定方法和比例,分阶段提供考生名单,并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和面试。
高校在提前录取环节中,可以参照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的分数线,并在此基础上对第二段分数线上的最低文化成绩提出具体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的招生采用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方式,其志愿单独列出,且需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启动之前完成录取程序。对于已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他们将不再参与其他高校的录取流程;而对于未能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这并不会对他们参加普通类提前录取时投档至5个院校志愿造成影响。
30.普通类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志愿填报采取专业类别结合院校的方式。每个志愿单位对应一所院校的某一专业或类别。每位考生在填报时,每个批次可选择的志愿数量上限为80个。
考生首先需提交志愿申请浙江高考成绩公布时间,随后进入投档和录取环节;若招生名额仍有空缺,则重新公布剩余名额,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提交志愿,并重新进行投档和录取。在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及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院校或专业未满额,将启动征求志愿机制。
投档流程如下:首先,考生需满足所填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次,依据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专业及院校志愿的投档,直接将档案投至考生所申请的特定学校的特定专业或类别。投档比例设定为1:1。若高校在投档前调整招生计划,则以调整后的计划为准来计算投档人数。对于高考总分相等的考生,将根据其位次和志愿顺序进行投档,若所有条件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依照各自的规定进行。在艺术类第一批次中,文化控制分数线一般设定为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而那些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主设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招生高校,则可自行决定分数线。在分段录取过程中,若第一阶段的投档录取已经用完所有名额,那么第二阶段的志愿填报工作将不再进行。
进行志愿选择。采用网络提交方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是唯一指定的志愿填报平台,具体网址为:。完成网络志愿填报后,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
考生必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志愿填报操作。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了该段或批次报考的资格。
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考生务必仔细查阅各高校的招生简章,精确掌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标准以及体检等各项具体规定,确保所填报的信息与自身条件相符。对于有特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选考科目满足该要求,才能进行志愿填报。
报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需充分评估自身的家庭经济负担能力。
普通类提前录取阶段及第一志愿填报,艺术类分为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志愿填报,体育类第一志愿填报,这些志愿的填报时间统一定在6月29日至6月30日。而普通类的第二志愿填报、艺术类的第二批第二志愿填报以及体育类的第二志愿填报,具体的填报时间将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外公布。
参加高校专项计划、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的合格考生,需要在6月29日至6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阶段的志愿填报同步进行;而对于那些已经提交了志愿却最终选择放弃录取的考生,他们只能参与普通类第二段及后续的录取环节。
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过后,任何修改均不予允许。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若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密码泄露或志愿填报出现错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均需考生自行承担。各级考试招生部门和高中院校需加强对考生在填报志愿过程中的政策阐释和技术支持。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7月上旬,录取工作正式开启,采用计算机远程网络录取模式。众多高校纷纷采用远程异地录取方法进行招生。在整个录取过程中,各高校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需确保沟通渠道的顺畅无阻。
录取工作遵循“院校主导、省教育考试院监管”的机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所选科目符合志愿要求的前提下,依照浙江省相关规定及向社会公布的投档规则,向高校推送考生电子档案。同时,该院还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对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则的行为进行纠正。高等学府需依照其向社会公开的招生规定所列的录取标准执行招生工作,同时,有责任对那些虽已提交档案但最终未被录取的考生所遭遇的退档理由进行详细说明。此外,高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超出既定的招生计划。
专业和行业志愿均仅经历一轮投档流程。考生在每次志愿填报中仅享有一次投档机会,若其志愿被投档至某一院校,其他志愿随即失效。若投档后遭遇退档,其他志愿亦将失去投档资格。
已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不得参与后续的志愿填报及录取流程。那些被退档的学生以及档案尚未被投递的学生则可以继续参与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需遵循相关政策,依照招生院校设定的录取条件,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截止日独立进行投档。其文化课最低成绩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而高水平运动队的投档工作,则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行志愿投档之前展开,其文化课成绩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65%。
高校在录取新生时,必须依照既定的程序和时限,依次完成档案调取、查阅、审核、录取以及退档等各个步骤,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顺畅流转和录取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于未按时限或未按规则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代为完成录取工作,并向相关高校发出书面通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教育部进行备案。
高校若未获教育部许可,不得自行设定男女生的招生比例;同时,亦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实施统一的外语语种限制;此外,亦不得在国家既定政策之外,实施任何额外的限制措施。
肢体残疾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需遵循国家及浙江省针对残疾考生录取的相关政策。除非考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继续学业或需他人协助学习,否则,只要其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考专业的学习以及与其他学生的相处,且高考成绩符合标准,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理由拒绝录取或对其专业选择设置限制。
烈士的子女,以及那些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及以上荣誉或在战区以上单位获得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他们可以在参加统一考试的总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进行投档,而高校将根据这一加分后的成绩来审查并决定是否录取他们。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一考试成绩总分数的基础上增加五分进行投档,具体是否录取由高校进行审核和决定。
浙江省内景宁畲族自治县、各民族乡(镇)以及民族村落的考生,其民族身份以户籍登记为准。
归国华侨、海外华人后代、归国华侨的后代以及来自台湾地区的考生(包括持有台湾户籍的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依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拥有户籍、并在该地顺利完成高中全部学业的非少数民族学生,若其报考浙江省内的高校,可在其高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3分进行投档,高校将据此审查并决定是否录取。
获得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军人后代,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后代,因公殉职军人后代,在国家指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及西藏自治区生活,或在我国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满20年的军人后代,以及在国家指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后代,飞行或停飞未满一年或已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后代,从事舰艇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后代,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后代,若参加高考且成绩达到相关高校录取标准,应享有优先录取的待遇。
公安英烈的子女、公安英模的后代,以及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时,应遵循《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中明确的规定进行操作。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的成员及其后代若参与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将依照军人相关优惠政策进行待遇处理。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若被全国统一考试录取,需依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执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的文件》(司办通〔2020〕32号)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对于在见义勇为过程中牺牲或造成残疾的人员子女、已经退出军队现役的考生以及残疾的人民警察,只要他们符合相关高校的录取标准,就将在与其他考生相同的竞争条件下获得优先录取的机会。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确认,被评为5A级青年志愿者的,若符合相关高校的投档标准,且在与其他考生具备相同条件下,将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
考生若想获得加分资格,需在在线报名阶段提出加分申请,并且需按照规定及时提交与加分项目相关的证件或材料。
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主管部门承担,并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具体来说,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执行,“三侨一台”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核则由侨务和台务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而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的加分资格审核则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通过县(市、区)、市级以及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并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需在考生就读的中学(或工作单位)、所在设区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还需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此外,高中学校还需依照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公布至考生所在的班级。公示的具体要求需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的规定执行。对于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负责将加分项计入其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过程中将其加分纳入总分。而未经过公示的考生,将无法获得相关项目的加分待遇。
烈士的子女、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及以上荣誉或获得战区及以上单位表彰的退役军人、自主选择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以及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国华侨、华侨子女及归侨子女考生,以及台湾省籍(包括台湾户籍)的考生,他们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均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通过的考生,其《政策加分登记表》将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负责打印并存入考生的个人档案中。
考生若满足多项加分条件,则仅能选取加分幅度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其他加分项目不予累计。
高考各项加分及其对应分数不得应用于那些未设定按省份和具体专业进行招生计划的招生活动中。
当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或民族班的生源不足时,学校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此时本科预科班的录取分数线可以下调至普通类第二段线;专科预科班的录取分数线则可以在第二段线的基础上再降低不超过60分;而专科民族班的录取分数线同样可以在第二段线的基础上降低,但降幅不超过40分。
高校需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涵盖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招生等类别)上报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时进行计划的增补或调整。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建立录取考生数据库,并依据此数据库打印出录取考生名册,并在名册上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这些名册作为考生被相关高校正式录取的凭证,需进行备案。录取工作每阶段结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将录取考生名册寄送给相关高校。
高校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制作考生录取通知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需将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资助政策等相关资料直接寄送给被录取的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的过程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与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投递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函〔2020〕23号)的相关规定。
参加单独招生的高校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在6月30日之前浙江高考成绩公布时间,将录取信息及相应的书面报告提交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确认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将不再参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而其他高校也不再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录取。
高校实施强基计划,需依照教育部要求,在7月5日之前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强基计划的志愿选择,应以他们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依据。对于报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来说,他们需要在5月27日这天,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网上对高水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志愿进行确认。报考多所院校的考生需明确每所学校的录取优先级。未在网上完成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流程应在强基计划录取结束、7月7日之前全部结束。对于同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将依照5月27日考生自行填报的志愿顺序来确定最终的录取院校。一旦被录取,考生将不再参与后续志愿的录取流程。
香港高校中未纳入统一招生计划的院校,其招生流程必须在7月7日之前全部结束。一旦考生被此类院校录取,他们将不再具备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资格。
考生可以访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来获取录取详情。一旦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他们应立即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由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途径对录取信息进行验证和确认。
考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相关事宜,同时需遵循高校规定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完成报到手续。对于无法按时报到的新生,需向高校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
对于未获高校许可而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将被认定为主动放弃入学机会。各高校需在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期限结束后20天内,将此类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报送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时,严格禁止高校为未报到考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新生入学后,高校需严格复查相关资料。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的情况,高校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并需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备案。
考生纸质档案的整理工作由其就读中学或单位承担。考生档案需制作两份,其中一份由就读中学或单位保留,另一份则需按照规定由考生本人携带至所录取的高校。考生需出示高校录取通知书,前往毕业中学或单位领取个人档案,并完成相应的档案移交程序。
除了依法应当向公众公开展示的信息之外,关于考生的个人资料以及录取环节中需保密的各项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或对外公布,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传播和买卖行为。
录取工作的具体操作将严格依照《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