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网址:
一、护士电子化注册步骤是何种?
第一步:找到入口
登陆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踏入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入口。
第二步:注册帐户
1.护士在注册账号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分证号,是系统验证护士信息的根据,请认真填写。(注:姓名不是登陆用户名,请不要键入字母及数字)
2.注册时填写的相机号和邮箱护师电子化注册入口个人端,可适于密码寻回,也可适于接收激活码,请如实填写。
3.用户名和密码是您登入系统的重要单据,请谨记。(建议照相或截图记录!)
第三步:激活帐户
1.用户登陆并成功通过护士信息验证后,需验证您的相机号,如右图所示。相机号码验证成功后,激活码会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您的相机。若您的相机难以接收到验证码,请您点击两侧进行邮箱验证。
3.请正确填写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4.安全验证完成后,请向您所在的医疗机构办理激活码,激活码会发送到您的相机或邮箱。正确填入激活码后,点击【确定】激活帐户。
二、护士电子化注册后有何功能?
1.查看护士本人的执业信息。
2.更改安全设置
安全设置可更改登入密码、手机号、安全邮箱。相机号码和安全邮箱是寻回密码的根据,请如实填写。
3.更改个人信息和个人相片
此功能模块可更改个人信息,更改信息需执业所在医疗机构初审通过后才会生效。(注:此处更改的内容只会替换执业注册信息中的相应内容,原始考试信息不会被更新)
4.个人业务申请
护士个人代办业务,应当按要求在护士个人端递交申请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才会去卫建委代办(需带纸质资料文件)。
通常包括如下几种状况:
首次注册:通过国务院卫生总监部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护士首次注册。并需具有护士条列规定的其他条件。
沿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期满还要继续执业的,必须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期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沿袭注册。
吊销注册: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必须给予吊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委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吊销其执业注册。
变更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护师电子化注册入口个人端,必须向拟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变更注册。
再次注册:被吊销执业注册的护士,假如在出席相关轮训后,还要再次注册的,可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再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