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推行的阳光工程和依法治招的原则,确保南阳理工学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的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的学生招生工作。
南阳理工学院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准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衡量,并依据选拔标准进行优中选优的录取。
南阳理工学院在招生工作中,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严格监督,同时,也受到考生、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密切关注与审视。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主要侧重于工科教育,同时兼顾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以及教育学等多个学科均衡发展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南阳理工学院设立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并就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讨论与决策。
第十条,校招生就业处作为负责招生工作的固定机构,主要负责策划与执行南阳理工学院本科及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严格依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招生规模和生源地域的稳定性,对专业设置进行合理优化调整,全面考量学校在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区域平衡性、生源数量与质量以及历年录取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招生专业计划艺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应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设置为预留名额。这些预留名额主要用途包括:用于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对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进行顺延录取,以及进行生源质量调控。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预留名额的使用方法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而预留名额的调整和运用则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第十四条规定了招生计划的公布方式,主要涉及两个途径:一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管理部门依照既定程序向社会进行公开;二是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循教育部提出的“学校承担主要责任,招生办公室进行监督”的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量德、智、体等方面的素质,以此标准选拔优秀新生。
依据“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优先考虑高分考生的专业选择意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仿的考生,我们首先依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的成绩进行排名,优先录取;如果这三门课程的成绩也一致,那么将利用预留的名额将所有此类考生全部录取。
专业调剂的录取规则如下:首先,优先考虑那些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那些已经提交了志愿但未能被录取到所填报专业的考生,如果他们同意进行专业调剂,那么在所有符合专业志愿的考生都被录取完毕后,这些考生将被调剂至仍有名额空缺的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将承认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所确立的高考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退档规定:针对那些不遵从专业调剂意愿、体检条件受限或因其他不适合录取情况的学生,学校将执行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规定,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工作将依据当地公布的政策和投档录取方式来进行。同时,考生的成绩必须符合所报考学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体检标准规定,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需遵循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的补充性规定进行实施。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生源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要求。
考生所取得的语文成绩(即高考成绩)超过了生源省份针对艺术类考生设定的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
考生所取得的专科成绩(即省级统一考试的成绩)超过了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提交的投档分数,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具体表现为优先考虑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满足他们的专业志愿。
在那些实行省定统一录取标准的艺术类专业省份,我们将依据各生源省份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以投档分数作为排序依据。
在允许采用学校录取规则的省份,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如下: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将依据“排序成绩等于(文化成绩除以文化总分)乘以750再乘以60%,加上(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总分)乘以750再乘以40%”的公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环境设计、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则依照“排序成绩等于(文化成绩除以文化总分)乘以750再乘以50%,加上(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总分)乘以750再乘以50%”的公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则仅根据文化成绩进行录取。
(七)艺术投档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后,将依照考生文化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单科成绩也一致,则将全部录取预留计划内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其他录取要求
外语种类方面,各专业录取均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请注意,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日语、韩语、俄语教学。非上述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特别谨慎。此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本科专业部分课程将使用英语进行授课,因此,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也应慎重考虑。
(二)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收费明细: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学费执行其规定标准,至2025年,各专业学费具体如下:本科文史类学费为4400元每人每年,理工类学费为5000元每人每年网校头条,医学类学费为5500元每人每年,艺术类学费为8000元每人每年;软件工程专业的学费为12000元每人每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本科专业学费为18000元每人每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同样为18000元每人每年。住宿费用具体如下:四人间每人每年需支付800元,3至6号楼的六人间每人每年600元,7至21号楼的六人间每人每年700元,而22至25号楼的六人间每人每年则是900元。
第二十四条: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若因故无法按时报到,已被录取的考生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对于未获学校批准而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在复查过程中,若发现学生有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将对其学籍予以取消并实施退学处理;若情节较为严重,学校将把相关情况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资助政策
除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一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六千元之外,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最高可达每人每年三千元;中込奎一奖学金每人每年五千元;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每人每年三千元;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捐赠的奖(助)学金等,旨在奖励那些学习成绩优异、成绩突出的在校生。
学校为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提供了多种资助方式,包括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平均资助金额为3700元)、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入学前在生源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20000元/生·年)以及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果暂时无法筹集足额学费和住宿费,他们可以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完成入学手续。
(三)对于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大学生,国家提供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支持,资助额度最高可达每人每年20000元;同时,全日制在校的退役士兵学生均可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3700元。
具体的奖励资助措施依照《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修订版)》、《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版)》以及《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第二十六条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颁发:对于持有南阳理工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若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所在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所有课程并修满相应学分,满足毕业条件,学校将授予其学历证书。该学历证书的授予单位为南阳理工学院,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同时,对于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毕业生,学校还将授予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规定艺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一旦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招生政策作出调整,那么应当以新的规定作为依据。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
招生监督电话: -
招生咨询邮箱: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